新规来了!《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本月实施

读特新闻记者 高灵灵
07-1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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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

7月10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读特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规定》将从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深圳首部系统规范船舶安全航行行为的管理规定。

发布会上,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介绍,深圳港作为全球集装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承载着华南地区重要航运枢纽的功能,也是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83万艘次船舶、1723.40万标箱安全进出深圳港,同比分别增长48.62%、10.70%,深圳航运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随着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样化发展趋势的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持续攀升,通航环境日益复杂,通航安全压力倍增,既有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已难以适应当前船舶通航管理的客观实际。为更好落实《深圳市海洋发展规划—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方案》中关于“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提高锚地使用效率”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深圳水上交通安全,促进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海事局自2024年初启动《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规定》的研究编制工作。

曲义江介绍,在编制过程中,深圳海事局立足深圳水域通航资源特点,聚焦解决制约深圳航运发展的通航难点和痛点问题,以及更好助力深圳水上自主航行船舶和海洋装备、绿色能源燃料加注等水上新业态发展,先后组织开展多次实地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广泛征求港航企业、船员和相关从业者、涉海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等的意见。在起草过程中,深圳海事局始终立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适应深圳辖区水域通航管理需求、细化落实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助力航运业新业态发展4个维度,推动航运业可持续发展及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规定》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航道和航线、桥区水域、其他水域、附则等六个章节,共49项条款。从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规则等多方面对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业行为进行体系化规范,其中还填补了多项深圳通航管理空白,如首次划定内河通航水域,首次设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确安全条件核查范围,首次实施分区限速管理等。《规定》的出台,不仅加强了深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更对促进深圳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规定》还首次对茅洲河、深圳河等深圳内河进行了通航水域范围划定。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石万里在回答读特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规定》中对内河通航水域划分的主要参考依据是《广东省航道规划(2020-2035)》,该规划将茅洲河和深圳河划定为内河航道,结合航道船舶交通流量以及区域发展规划,《规定》划定了内河通航水域的范围,即深圳河水域是以河口河海分界线以内至布吉河主干流水域为内河通航水域。茅洲河水域是以河口河海分界线以内至宝安大道东宝河大桥水域附近为内河通航水域。

石万里表示,《规定》实施之后,对内河通航水域的管理会更加精准和科学,也为船舶航行提供更加明确的安全指引。船舶在内河水域航行时特别需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熟悉掌握规则。内河船舶的船员要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管理规定,并严格遵守。二是要严格按航区行驶。船舶开航前要做好航线计划,航行期间要加强高频守听,严禁超核定航区行驶。三是做好在恶劣天气下的防范工作。当前进入汛期,恶劣天气频发多发,船舶在开航前应提前了解航经水域的天气和气象情况,注意接收海事部门的气象预警信息,避免冒险开航。

编辑 孔盼成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新闻记者 高灵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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