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中山这名干警荣登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

中山政法
2020-09-26 11:21
摘要

近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杨洪岩登上《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

近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助理杨洪岩登上《广东检察先锋模范榜》。

在厚厚的案卷中,历经冰与火的考验;在庄严的法庭上,感受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他的事迹。

杨洪岩,2003年4月参加工作,任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干部。2011年2月任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2016年11月任一级检察官,2020年2月挂任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2020年8月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助理。他先后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个人嘉奖,获中山市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中山市青年岗位能手、中山市打击传销先进个人、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公正执法善办案

2003年4月参加检察工作以来,该同志长期在公诉、侦查监督、经济犯罪检察等部门工作,始终以公正执法、精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个人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1200余件,协助领导审核把关案件8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期。该同志坚持客观公正又不失检察工作初心,在办案中求极致要精品,研究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办理的“亮碧斯有限公司”网络传销系列案,被评为全国打击网络传销十大精品案件。

维护法治敢监督

该同志始终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近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共计83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3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0件,通过执法办案深挖了包庇组织卖淫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王某某、收受巨额贿赂隐瞒毒品证据的黄某某、帮助毁灭交通肇事物证的梁某某等一批犯罪分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参与办理的凤凰山污染环境监督案被评为“广东省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

积极进取勤创新

该同志在刑事检察岗位上总结刑事办案规律,不断探索执法办案和侦查监督的新途径新模式。针对中山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承担刑事侦查主要任务的实际,率先探索对基层派出所“监督、指导、预防”三位一体检警联络机制,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案件的规章制度。同时,在全省较早创设《侦查活动监督意见书》,增强了侦查监督的实际效果,促进提高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质量和打击犯罪效能。

服务大局促民生

该同志始终把执法办案与服务经济发展、把检察监督与促进民生、把打击犯罪与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不机械办案,注重延伸执法效果。在审核一宗信用卡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某银行ATM机操作系统设计缺陷实施犯罪,遂走访银行及相关部门,认真了解案发原因,查找ATM操作系统设计漏洞,分析解决问题方案,帮助该银行堵塞漏洞,并向银监部门进行风险提示,促进全市银行加强柜员机管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 董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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