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中非法毁林?坪山区检察院出手了!
2020-09-18 13:06

对于民生工程尤其是重大民生工程,政府在规划、审批等方面往往会开“绿灯”推进项目的顺利建设,但具体建设施工单位却容易因为政府的政策支持而变得任性,随意突破政府依法允许的政策边界,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坪山区检察院近日就办理了一起关于某国有企业在民生工程中非法毁林的公益诉讼案件。

被破坏的林木全景

2020年7月,坪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坪山区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存在大范围超审批红线采伐、占用林地施工的现象,造成大片林木被毁。

据查,虽然该工程因管道施工需要,依法办理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及林木采伐手续,但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并没有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和范围采伐,超许可红线占用林地为4.3028公顷,超许可林木采伐面积达4.5716公顷,导致森林资源被严重破坏,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被严重侵害,且涉案单位非法毁林,非法侵占林地已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入罪标准,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7月15日,坪山区检察院对此立案调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坪山区检察院主动与林业审批部门、林业执法部门及林业犯罪侦查部门沟通,在口头表达坪山区检察院意见、协调各方职能分歧的同时,向区林业执法部门发出《告知函》,就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适用进行细致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应“以罚代刑”,也不应“以刑代罚”,不能以刑事责任来替代生态修复责任,并附其上级机关相关文件作为参考。

区林业执法部门在收到《告知函》后积极履职,及时对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与区林业审批部门共同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对被毁林地的复绿工作。

现场检查

8月18日,林业犯罪侦查部门随后也启动了立案程序,形成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公益保护的良性局面。

整改前

整改后

8月27日,复绿工作初步完成,坪山区检察院与林业审批、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第三方机构对复绿情况的现场验收工作,现场发现超范围采伐的林地皆已种上树苗。

2020年9月,第三方机构出具复绿鉴定报告,复绿种植阶段合格,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初步维护。坪山区检察院将持续对复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复绿现场操作

民生工程不能以违反法律、牺牲公共利益来实现。坪山区检察院在相关单位出现职能衔接问题时积极出面协调,捋清权责关系,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选择适度的监督方式,有效促使执法部门提升了行政效率,林地得以很快复绿。

坪山检察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督促涉事企业通过完成复绿减轻责任,将对民生工程的影响减至最小,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来源:坪山监察)

编辑 刘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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