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边检站查获双胞胎冒用他人证件出境案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梓欣 通讯员 任涵宇 陈琪
2024-10-05 19:44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3日上午,深圳边检总站罗湖边检站民警查获一起双胞胎冒用他人证件出境案,罗湖边检站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其进行处罚。

10月3日上午,正值十一假期出境旅客高峰,罗湖口岸人来人往,异常繁忙。内地居民彭某与朋友约定一起去香港旅游,到达口岸出境大厅后,彭某和同伴分别拿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准备从快捷通道过关。当彭某靠近快捷通道,并将手上的证件放在查验设备上时,执勤的民警见其神色慌张、左顾右盼,立刻察觉到该旅客有问题,立即对其证件信息进行核对。执勤民警询问彭某所持证件是否为其本人证件,彭某一再强调证件就是他本人所有。民警发现彭某所持证件照片虽然与本人相似度很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细微差别,怀疑其涉嫌冒用他人证件,遂移交后台队领导审查处理。

面对队领导询问,彭某情绪稳定对答如流,拒不承认其存在违法行为,并坚称证件就是他本人所有。其同伴也为彭某证明,彭某所持证件就是其本人的。队领导并未因此放松警惕,对彭某身份再次进行核查比对,并确认彭某确有冒用他人证件的嫌疑,遂移交至调查办案队作进一步审查。

经审查,当事人彭某与证件上的男子是双胞胎兄弟关系,原本当事人自己申请办理过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但因长时间未使用已无法找到。由于此次国庆假期已约好朋友一起赴港游玩,无奈无法找到出入境证件,于是使用其双胞胎哥哥的证件和朋友一起赴港,准备趁节假日旅客较多蒙混过关。鉴于当事人彭某已构成冒用证件出境,罗湖边检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处罚,并对其同行人提供虚假陈述协助非法出境的行为也进行了相应处罚。

罗湖边检站民警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出入境旅客携用本人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手续,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徐兴东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梓欣 通讯员 任涵宇 陈琪)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