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圳市统计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围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有关要求,开展了一系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一、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常态学,科学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统计法治实践,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能力。二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发力学深悟透做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以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并推动全体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突出抓好“关键少数”普法
局主要领导带头普法,赴各区以及在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专题研讨班等培训中将统计监督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宣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全力推动统计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修订印发《数字的逻辑——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读本》《数字的来源——深圳市企业统计知识读本》《数字的魅力——统计分析报告选编》,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融入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党政同责意识,将法治思想融入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不断强化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利用单位办公区电子屏幕,循环播放宪法宣传教育视频和宣传海报、统计法宣传动漫微视频等,营造学习宣传宪法和统计法的浓厚氛围。不断加大对各级统计机构统计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切实增强广大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和复杂长期性的认识,严守党的纪律底线,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和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按要求认真组织所有在编人员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法考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
四、深入开展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
一是充分发挥年报、定报培训会载体作用,将专业培训与统计法治宣传相结合,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宣讲范围覆盖中央驻深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统计机构、街道、统计调查对象等。同时根据部分区个性化培训需求,赴各区对区、街道、相关部门以及部分重点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二是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执法等机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精准普法、以案释法,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切实提高统计法的权威,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三是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过程中,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和登记阶段向普查对象发放统计普法宣传折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依托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强化“四上”企业统计法治宣传,着力在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五、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宪法、统计法
一是重点开展“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4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深圳市2023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和市直机关志愿服务集市活动,充分利用各种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和统计法律知识宣传,现场组织法律知识竞答等游戏,激发社区群众学法热情,通过派发法律宣传册、设置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和条幅等方式传播宪法和统计法知识,向群众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参与到法治宣传活动中。二是发表署名文章普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深圳特区报、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表题为《赓续弘扬统计法治精神 同心助力深圳“双区”建设》《破解高质量发展难题 构建统计工作新体制》的署名文章,引导社会各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三是积极宣传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日《条例》施行当天由深圳电视台拍摄新闻采访短片并在《第一现场》栏目播放,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条例》全文及解读;制作《条例》动画宣传短片通过局官网、微博、微信同步发布;10月在官网以“解读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为主题举办在线访谈活动。四是持续扩大社会面统计法治宣传。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在全市电视、广播、地铁、公交、楼宇户外LED显示屏等播放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五是大量印制各种法律汇编和“依宪执政 依法执政”“依法统计 实事求是”宣传品,用于“12.4”国家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宣传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制度,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条例》修订建言献策,为五经普提供法律咨询,全年草拟、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及各类文件140余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28条;进行在线访谈3次,意见征集4次;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445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收到咨询投诉信件353封,每件均及时处理。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6件,均及时答复申请人。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动态调整单位权责清单,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影音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公正。二是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认真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有关平台信息维护、录入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大规模统计执法检查邀请市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参与,确保统计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四是高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规范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柳春晓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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