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签约2艘17.5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运输船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
04-28 21:02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近日,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燃气”)与华光海运控股有限公司(“华光海运”)、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中船租赁”)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OCEAN JADE INVESTMENT LIMITED(OCEAN JADE),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造船”)及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中船贸易”)在深圳中国燃气大厦签署2艘17.5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建造合同,标志着中国燃气与华光海运、中船租赁、大连造船的“2+2LNG”新造船项目全部落地。

中国燃气董事会主席、总裁刘明辉,执行董事、执行总裁黄勇,中船租赁党委书记李朝坤,华光海运执行董事长赵式庆,大连造船董事长杨志忠,中船贸易副总经理吴爱军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在各方共同见证下,中船租赁副总经理滕飞,大连造船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何旭,中船贸易副总经理吴爱军分别代表各方签署建造合同。华光海运董事总经理周建峰和中国燃气全资附属公司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中燃宏大”)总经理邓必醒分别代表船东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据了解,此次签约的船型由大连造船自主研发,船舶总长295米、型宽46.4米、型深26.2米、设计服务航速19.5节,可停靠全球绝大多数大型LNG岸站,具有极佳的适港性和船岸兼容性;船舶采用最新型XDF2.1双燃料低速主机,具有性能优异、综合能耗低等优势,燃油和燃气模式均可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最严苛的排放标准;应用新型双艉鳍线型,可进一步提升水动力性能;搭载GTT Mark III Flex型货物围护系统,蒸发率降低至0.085%,并配置再液化装置,可灵活处理LNG蒸发气。

根据OCEAN JADE合资公司协议,新船交付后,船舶将由中国燃气、华光海运、中船租赁作为公司股东方共同持有。同时,根据OCEAN JADE与中燃宏大签署的租赁协议,该两艘LNG运输船将被租赁给中燃宏大使用20年,为中国燃气中长期FOB国际资源提供配套海运服务。

刘明辉表示,中国燃气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华光海运、中船租赁、大连造船的务实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并积极打造中国领先、与国际接轨的天然气采购及销售系统,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桂桐 三审 叶志卫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