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玲”距离 | 初中生被害案嫌犯被核准追诉 律师:低龄不是免罪金牌
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实习生 刘湘云
04-12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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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中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为故意杀人,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通报中提到,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法律是严谨一丝不苟的,也是有温度的,如何兼顾惩治犯罪和抚慰受害者(家属),我们试图用更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来剖析。本期法律“玲”距离,我们来聊聊这个略为沉重又让人悲伤不已的话题,即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该如何理解?深圳市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庆是资深的刑事领域法律从业人士,他将为各位网友就此案及校园霸凌行为提供自己的解读。

图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案情通报截图。

法律“玲”距离: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3名犯罪嫌疑人被最高检核准追诉。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追诉未成年人要规定这样的特殊保护程序?

陈国庆律师:在2021年3月1日之前,我国的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是14周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019年,发生一名13岁的未成年人杀害另一名10岁的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因为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被收容教养。当时,引发巨大的社会舆论。人们讨论的内容是,《刑法》规定有没有问题?刑事责任年龄要不要调低?

立法机关很快回应民意,虽然没有整体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但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一个例外下调,也就是《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刑法》中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论依据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他们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对他们惩罚没有意义,但这种理论也有问题。为弥补这种理论的缺陷,所以,我们借鉴了西方的恶意年龄补足制度。也就是说,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有严重的罪行,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最高检对案件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后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估,认为确有追诉必要的,予以核准。

当然,经评估,也可能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陈国庆律师接受深圳新闻网法律“玲”距离栏目采访。(张玲 摄)

法律“玲”距离:针对校园霸凌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两个法律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

陈国庆律师:《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安全、教育、生活等方面的权益。要求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霸凌进行了特殊的制度安排,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而《刑法》是通过设定刑事责任和刑罚,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进行惩治和预防。

两部法律共同构建了一个旨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框架,实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矫治,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

法律“玲”距离:邯郸初中生被害案,除了最高检核准追诉外,受害人家属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陈国庆律师:可以。《刑诉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被害人已经死亡,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提起。关于民事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丧葬费、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双方自愿协商,赔偿范围不受限制。未成年人没有赔偿能力的,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玲”距离:陈律师能否跟我们分析一下,为什么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这么大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反思?

陈国庆律师:每每发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恶性事件,都会引发巨大的舆情,为什么呢?因为公众的“杀人偿命”的朴素情感与法律逻辑存在一定的冲突。

当所有的人都呼吁要严惩、要求再次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时,有没思考过,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我们每一个人为避免这样的事情做了哪些工作?如果犯罪的是自己的孩子,你希望这个社会如何对待你的孩子?

孩子,是一张白纸,是最终被乱涂乱画还是变成一幅美丽的图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努力,缺失任何一方的参与,都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刑法》的惩罚上。这样的想法最终会让人失望。

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最恰当的福利政策就是最好的社会政策。当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父母的陪伴下健康成长,当每一个孩子都能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从那一刻起,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采访现场。(张玲 摄)

【关于陈国庆律师】

陈国庆,现为第十一届深圳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斗木刑事团队负责人、卓建刑专委顾问。陈国庆律师办理过黑恶势力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类犯罪、知识产权犯罪、侵财类犯罪及毒品犯罪等类型案件。现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顾问、刑事报案、刑事合规、刑事自诉、刑事申诉、死刑复核代理等业务。

(作者:深圳新闻网记者 张玲 翁任莹 实习生 刘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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