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你准备好了吗?《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9月1日正式实施

读特记者 林清容/文 李忠/图
2020-08-28 21:02
摘要

深圳垃圾分类从自愿自觉迈向法治规范,8月28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暨生活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举行。广东省住建厅党组书记赵坤,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出席了活动。同一时间,十区(新区)也在各辖区内举办了《条例》实施启动活动。通过市区联动、上下发力,共同迎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的到来。

活动仪式上,市城管部门向第一批招募的8位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代表颁发了监督员证,并邀请他们通过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检等方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和收运处理全链条的督导工作,努力营造垃圾分类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同时,还成立了深圳市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总队,垃圾分类志愿者们将在未来的日子里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据介绍,近年来,深圳市着力建设法规标准、分流分类、宣传督导和责任落实四大体系,推动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治理,初步建立了全要素、全链条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目前,全市3500多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建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模式,1690个城中村、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25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4000吨/日,可回收物的市场化回收量5500吨/日,回收利用率32.1%,基本实现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全量焚烧。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全链条的环节,无论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还是其他垃圾,都涉及从前端的分类投放,中端的分类收运,到末端的分类处理,只有整个链条打通垃圾分类才有成效。目前深圳垃圾分类的短板在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集贸市场果蔬垃圾,对这类垃圾前端分类的量还不够,后端的处理设施也还要继续处理和补充,这是接下来的工作重点。”

出席活动的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条例》的实施,对深圳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作用,标志垃圾分类正式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从自愿自觉分类走向了法治规范分类。应该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把法律意识深深的扎根在老百姓的实际行动之中。”

下一步,与《条例》实施同步,深圳将分阶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提升全民垃圾分类意识,促进个人自觉开展垃圾分类。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文 李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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