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起深圳调整管道天然气价格,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
深圳特区报记者 邹媛
03-16 22:28
收录于专题:飞阅深圳 | 专题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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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联动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3月16日起,联动调整深圳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时启动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根据通知,联动调整后,深圳市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仍采用三级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为3.41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为3.91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为5.16元/立方米。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企业职工食堂、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用气,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优惠政策,销售价格为3.61元/立方米。

此外,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基准销售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联动调整后,深圳市工商用气的基准销售价格为4.30元/立方米,且可在此基准价格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根据通知,深圳市低保户家庭和优抚对象,凭相关证明文件、户主身份证到市燃气集团公告的管道气营业厅办理登记,登记完成后,可享受每户每月的定额优惠20元。

编辑 温静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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