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法 | 未成年人遭遇网络欺凌?可以这样维权!
深圳普法
02-29 17:41

隐私照片和视频被公开至网络平台,还配上侮辱、威胁的言论?遇到这样的网络欺凌,未成年人该怎么办?

漫画案例中,小梅曾经的网恋男友小帅将她的裸照及视频发布网络平台,并威胁她继续与其恋爱。幸运的是,小梅和母亲及时报警处理,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经法院审理,小帅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但是,小梅的照片和视频仍然以“仅自己可见”的形式留存于小帅的账号后台,平台也拒绝删除。

在这样的情形下,小帅与此平台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帅的行为显然已经侵害了小梅的隐私权,而上述平台,对于小帅的侵权事实构成“应当知道”,却未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应当与小帅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的安全与健康,如何才能得到保障?一方面,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及时、合理干预网络安全隐患问题。另外一方面,平台也需要加强监管,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信息,应该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而对于欺凌者,若触碰了法律“高压线”,必将被严惩!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作者:深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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