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商协会参与招商引资 最高可予500万元奖励 罗湖区发布激励商协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02-2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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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记者从2月26日下午举行的“企聚罗湖”商协会助力罗湖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获悉,罗湖区发布激励行业商会协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商协会,经有关程序确认,最高可给予500万元奖励。

据介绍,“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五个中心”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符合罗湖区发展战略和产业规划,在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的商协会,除了可获租赁创新型产业用房优惠、租赁办公用房扶持、商务活动场地等空间支持外,还被鼓励参与招商引资、专业人才引进、专业园区(楼宇)运营、 行业标准引领等。

鼓励参与招商引资方面,鼓励商协会成为罗湖区招商合伙人,在新引进符合罗湖区认定标准的重点企业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商协会,经被引进企业书面确认,且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按条件可给予最高500万元/家的奖励。鼓励引领行业标准方面,对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商协会,在罗湖区依法正常经营的,最高给予50万元扶持。

现场,罗湖区数字经济产业协会等5家商协会发布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合倡议书,41家商协会获颁招商合伙人聘书。

编辑 姚静霞 二审 谭凤希 三审 张雪松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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