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公开谴责!恒大地产未及时披露报告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陈琳琳
02-20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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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晚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收到深交所和上交所两大交易所对该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的公开谴责处分决定,原因是恒大地产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

其中,在2021年8月接替许家印出任恒大地产董事长的赵长龙,成为此次被公开谴责处分的主要负责人。深交所《处分决定》中显示,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赵长龙、财务负责人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恒大地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上交所《处分决定》中提及,债券发行人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但发行人迟至2023年8月10日才披露前述报告。另经查明,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最近12个月内曾因未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被本所予以通报批评,但发行人未能及时对相关信息披露违规进行整改,并再次发生同类型违规情形,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规定的从重处分情形。

最终,两交易所均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赵长龙,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钱程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3年11月30日,恒大地产发生工商资料变更,被公开谴责处分的赵长龙已经卸任董事长一职,由梁伟康接任。但目前赵长龙仍然是恒大地产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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