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有家长公开反映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一初级中学,学生趴在桌子午休也要收费,每人每学期260元。
据一位初一学生的家长李女士称,学期结束才说要收费,意思是学生趴桌子上午休,老师监督了因此要收费,没有文件也没有群通知,几岁学生回来口头说的要交费。李女士称,其他年级不清楚是否也要交,但初一年级有一千多人,如果全交的话能有几十万。
网传爆料信息截图。
对此,陆川中学附属初级中学工作人员此前回应称,已跟校长核实,情况不属实。
1月11日下午,读特记者致电陆川县教育局,一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已收到相关反馈,并介入调查,至于具体调查结果还需要继续咨询教育局信访办工作人员。记者随后致电陆川县教育局信访办欲咨询调查进展,但遗憾未能接通。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有关在校学生被收取诸如午休费、管理费等现象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23年12月27日,教育部官网曾发布《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部署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一文。针对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做出了多项要求。
教育部官网发文截图。
《通知》中第四则明文强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
(资料来源:陆川县教育局、百姓关注、教育部官网)
编辑 薛锦瑜 审读 张蕾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