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法言商 | 对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01-02 18:28

什么是对赌协议?实务中关于对赌的难点有哪些?本期“鹏法言商”微课邀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刘一瑶法官,为您讲解!

本期讲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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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赌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什么是估值调整协议

估值调整协议俗称的“对赌”,它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估值”,就投资方投资目标公司前通过估值确定投资价格,一般表现为融资方对目标公司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业绩承诺或者上市承诺。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进入另一个部分“调整”阶段,通常是通过资金补偿和回购股份使投资方退出投资。

实务中关于对赌的两个难点

与公司对赌的履行困境:

⭐️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必须经常保持与抽象的公司资本额相当的现实财产。

⭐️投资人要求公司现金补偿,也要受到“资本维持原则”的约束。

目标公司为股东对赌义务

提供担保的特殊要求:

选择与公司对赌有风险,但如果投资方选择进行对赌的相对方是目标公司的股东,情况则会完全不同,目标公司股东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主体,其由于对赌失败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不必然损害目标公司以及目标公司债务人的利益。但是通常选择与股东对赌,一般会要求目标公司对此提供担保。

鉴于目标公司和其自己的股东的特殊关系,法律对此也有三点特别要求:

⭐️是否有公司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决议前置程序,就是确保公司对外意思表示真实,公司机关决议是证明公司作出真实意思表示的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无协议,原则上构成越权担保。

⭐️是否为适格决议

对赌协议中,公司为股东回购义务提供的担保一般为关联担保,适格决议必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

⭐️投资方作为相对人是否善意

实务中需要审查投资方是否尽到了合理审查的义务:

1.获取了签订对赌协议时有效的章程,依据章程审查公司股东名录,并与公开渠道能够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核验;

2.要求公司提供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决议文件;

3.审查公司股东的签章和表决情况是否与公司章程中内容和规定一致。

办理估值调整协议的感想

⭐️防止非对称风险,避免“俄罗斯轮盘”。

⭐️把握核心竞争力,相信相信的力量。

编辑 詹珊珊 审读 曾锐 二审 邹远先 三审 洪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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