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向员工“逆向讨薪”近6000万元,背后有啥“难言之隐”?
读特客户端综合
2023-12-2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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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晚间,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监事会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引发社会关注。

据悉,招行2022年年报曾经披露,招商银行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此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正是关于之前绩效薪酬追索的事件。

招商银行发布的决议公告。

据招行宣称,上述举措是为了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招商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并执行的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

所谓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是指金融企业的高管和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不仅可以止付未支付的部分或全部薪酬,并且可以对已经发放的绩效薪酬予以追回。

“招行追薪”并非个案

据悉,招商银行并非唯一一个追讨绩效薪酬的银行。根据原银保监会3月披露,山西5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期间,对61名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追索扣回绩效薪酬3359万元。此外渤海银行在其2022年报中披露也追索扣回2022年370人绩效薪酬1760万元,相当于人均被追回4.76万元。九江银行绩效追索扣回总金额为163万元,但未披露涉及的具体人数。

此外,六大国有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哈尔滨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都在其2022年度业绩报告中披露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制度建立由来已久

早在2010年,原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

2021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在8种情况下,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要被追回,其中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中,原银保监会表示,截至当时,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合自金融界、观察者网、九派新闻)

见习编辑 孔盼成 审读 伊诺 二审 李怡天 三审 刘思敏

(作者:读特客户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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