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二法院“牵线搭桥”促成物业和业主双向调解
深圳特区报记者申卫峰 通讯员 黄彩华 何泳茹 文/图
2023-12-26 17:04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收到来自沙田镇某物业公司的一面感谢锦旗。一宗拖欠物业费长达一年多的纠纷,在法庭的“牵线搭桥”协调下和平解决,业主李先生付清了欠费,物业公司也给他解决了房子的相关物业服务问题,双方都皆大欢喜。

业主欠费多时,物业公司诉诸法庭

2023年10月2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收到一份支付令申请书。沙田镇某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李先生追索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的物业服务费10429.48元。

沙田法庭接到案件后,安排调解员谢炯漩了解情况。调解员随即打通了业主李先生的电话。

“我并不是不肯交物业费,而是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有意见。”李先生对成为被告有点意外,向调解员说出了自己的疑惑和不满。

李先生说,房子还是毛坯房,自己至今没有入住过,这物业费要怎么算?其次,之前房子因质量问题返修,物业公司负责人说过可以扣除部分物业费,但后来没再联系他,还有房子漏水维修问题也不知道该联系谁处理。第三,之前跟物业说过同意出租其车位以抵扣物业费,也不知道这部分有无抵扣。

调解员随即联系上物业公司的经理核实情况。经查,物业公司确实有出租李先生的车位,同意抵扣其物业费。返修赔偿款和房屋漏水维修问题,则需要李先生到场确认协商。

法庭促成双方调解,物业公司送来锦旗

了解上述情况后,调解员心里有了底。调解员向李先生阐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说明房子交付后未入住也是要交物业费的,未实际入住也不是可以少交费的理由。

“有问题,我也不知道该找谁。”李先生一再表达了跟物业公司沟通不畅的不满。调解员发现,这正是双方矛盾加剧的关键,于是建立了微信群,将李先生与物业公司经理都拉进群,让李先生对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物业公司也马上对其进行解答。

在调解员谢炯漩的努力协调下,李先生与物业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协商和解决,并确认了应支付的物业费金额。几天后,李先生一次性支付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向法院撤回了支付令申请。

日前,小区物业公司派专人特地到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怀爱民之心诉源调解,化解纠纷利民利企。”

法官建议:物业公司应加强与业主的直接沟通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副庭长卢秀文法官称,在小区物业费纠纷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与业主沟通不畅,往往是导致双方矛盾加剧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议物业公司建立业主直接反映诉求的途径,并强化与业主本人直接沟通的机制与举措,以便有矛盾时得以尽快化解。

编辑 李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桂桐 三审 甘霖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申卫峰 通讯员 黄彩华 何泳茹 文/图)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