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三法院:诉前调解弥合矛盾,百年老屋顺利翻新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江楠 张瑞岚 文/图
2023-11-10 19:34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大半年了,我们家房子终于可以修复了!”

近日,东莞市桥头镇李大爷一家站在自家这座已有百年历史的老屋前,看着部分已经修复好的墙体,对前来回访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法官曾昭串感叹道。

房屋能修了,萦绕在两位老人之间半年已久的“烦心事”也终于解决了。

旧房建新引发两家矛盾

作为几十年的邻居,桥头镇的莫大爷和李大爷两位老人却争吵不休,缘起于两家人共墙、联排、共用房梁的百年老屋。

莫家的房屋位于65号,而李家有两间房屋,一间与莫家相邻的67号房屋,另一间位于莫家后面的房屋,两间房屋均与莫家的65号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粘连、共墙的情况。

两家房屋的位置情况。

2022年下半年,莫家要拆除65号老屋重建,这原本是一件喜庆的事。但李大爷不乐意了:“墙是连在一起的,你拆你的老屋,牵连了我的房子怎么办?”

“我们取得合法建房手续了,你凭什么拦?”莫大爷带着施工队进场,老屋很快就拆除了。

“你弄坏我的屋,这不是欺负人吗?”李大爷怨声连连,认为莫家拆除老屋,导致他的两间屋子墙体均裸露在外,进而造成局部房屋面下沉、墙体开裂等问题。

李大爷不敢住老房,想维修加固也拿不出太多钱,而一旦莫大爷的新房建起来,两屋紧挨着,自己房子的墙体将再没有修复的余地。对此,李大爷多次到村委会、住建局、城管局反映意见,甚至还到工地现场阻止施工。

施工合同必须按约履行,在外租房也要花钱,对方却使绊子导致工期一再延误,莫大爷感觉钱袋子有个无底洞。为此,他多次跟李大爷争吵,也到相关部门反映自己明明手续合法为什么却不能施工。

几十年的老邻居因此反目成仇,纠纷愈演愈烈,一闹就是大半年。

“辛苦一辈子都是为了儿孙”

2023年8月,一纸诉状飘到了曾昭串的案头——李大爷将莫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莫家建新房,排除妨碍,并赔偿房屋修复费。

曾昭串翻看两家老房的现场照片和视频,深入了解双方的纠纷根源,意识到案件已陷入僵局。虽然相关部门已多次开展调解,但双方积怨已深,一见面就争吵不休,始终不愿平心静气地进行协商。

“一边想建,一边想修,再拖下去双方的损失会越来越大。”为尽快化解纠纷,他决定启动诉前联调机制,引入当地政府部门、村委会等的解纷力量,对两家人开展“面对面的”联合调解。

桥头法庭社区法官与调解员共同调解纠纷。

2023年9月1日,在调解现场,两家人依旧是针尖对麦芒,各种陈年旧事、芝麻小事都成为攻击对方的“武器”,大家闹得脸红脖子粗。

“再吵下去,事情永远都解决不了,大家冷静冷静!”曾昭串努力稳定双方情绪。

“李大爷,莫家已取得建设许可证,重建新房是他的正当权利。您先消消气,怎么修好您的房子才是最重要的!”

接着他话锋一转:“莫大爷,翻新老屋本是好事,但老李家的墙体开裂也是事实,等新房建起来就不好处理了。如果不抓紧修复,以后会留下重大的安全隐患,到时出事了谁来承担呢?”

听到法官抛出的问题,双方均陷入了沉思。

随后,曾昭串以两位老人的年轻子女为突破口,指出若双方无法协调一致,矛盾只会不断延续到下一代。

“大家换位思考下,未来李家也可能拆旧盖新,到时莫家子女也会遇到今天李家的局面,到时也这么闹的话,双方都得不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你们辛苦打拼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儿孙后代过得好?”

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番话说到了两家人的心坎上。眼看双方渐渐冷静,法官趁热打铁引导两家人商量方案。

经过2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莫家停工至今年底,其间由李家自行加固、修复其两间房屋,莫大爷先行向李大爷垫付35000元。待修复完成后,双方协商解决费用分担问题,莫家再重新开工建造新房。

至此,这起攘扰大半年的相邻关系纠纷得以化解。

近日,曾昭串回访老屋现场发现,李家的房屋正在动工修复中。

11月9日,法官现场回访,和原告家属查看老房修复情况

超六成纠纷通过调解化解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关门是‘小家’,开门是‘大家’。”作为人民法庭的法官,曾昭串经常见到左邻右舍、家长里短的纠纷,稍有不慎纠纷化解就陷入僵局、加剧矛盾。

而他始终秉持着自己的“修复办法”。“只有用心用情把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问题找出来,解开双方心结,让双方相互理解、以和为贵,才是解决邻里纠纷最好的方式,才能建立和谐、友善、团结的邻里关系。”

案有繁简却不分大小,法无偏倚但融通情理。努力在每一个案件中寻找法、理、情的结合点,把一起起矛盾纠纷化解于无形,是桥头法庭的法官们形成的共识,也是他们始终坚守的司法初心。

近年来,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将调解融入诉讼全过程,不断深化与商事组织、行业协会、调解工作室、综治维稳等部门诉调对接机制,构建起镇村(社区)、行业协会、职能部门、特邀调解员、法官协同参与的调解格局。在案件调解中,发挥法官法理熟、行业协会专业熟、特邀调解员社情熟的优势,从法、理、情多角度寻找诉讼双方的利益契合点,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今年1月至10月,东莞第三法院桥头法庭通过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妥善化解纠纷1805件,调撤率达63.9%。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陈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江楠 张瑞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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