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法院通过“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对366宗知识产权系列案进行当庭宣判,一审判决6家被告KTV经营企业及卡拉OK歌厅因著作权侵权而赔偿原告“音集协”损失共计44万元,充分体现了该院清案的工作力度。
随着文化版权领域的活动日益频繁,著作权人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导致卡拉OK经营者侵犯著作权的纠纷也逐年增多。记者了解到,该系列案的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近年来在全国针对卡拉OK侵权发起了一系列诉讼。此类著作权侵权案件个案标的都不大,但所涉及的经营主体范围广、数量大,因而此类型系列案件已连续多年成为龙岗法院知识产权案收案数量之最。
该系列案中,由于对原告权利和被告侵权行为的具体认定皆有不同,需要依据原告提交的合法出版物逐案认定,案件既有系列案的共性,又有不同于其他类型系列案的特殊性,还有其个案的独立性,原告、法院、被告之间的证据提交、送达等程序十分琐细复杂,无捷径可循,只能下苦功夫。经过与原告沟通,龙岗法院拟定了严格紧凑的无缝衔接流程,最大限度缩短了庭前程序耗费的时间,也可让被告在庭前完成细致的比对,保障其权利。
该系列案的审理焦点在于涉案MTV究竟构成作品还是录像制品,对此,龙岗法院并没有进行概括认定,而是要求法官在个案中严格审查其“独创性”。该院知产庭通过法官分别审查、然后集体讨论的方式总结出了“作品”和“制品”的认定标准,同时加班加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在庭前完成了对全部案件的甄别和比对工作,为案件的当庭宣判创造了条件。据悉,该系列案共涉9家企业共 546宗,除3名被告的180宗案件被促成和解外, 另外6家被告的366宗案件均通过“繁简分流”机制当庭宣判,保证了这批速裁案件在45天内结案。
这一巨大数量系列案的审结,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原告“音集协”所代表的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同时,“简案快办、当庭宣判”的做法,有力地体现了龙岗法院的清案工作力度,不仅使司法效率得以明显提高,而且通过面宽量大的判决,在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推动了卡拉OK经营者合法经营,使文化市场领域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社会效果显著。
见习编辑 张克
监审 刘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