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交货被取消订单,东莞第三法院调解帮助企业追回792万元
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庄乐波 张瑞岚 文/图
2023-11-24 14:59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感谢法官,拖了三年的货款终于讨回来了,我的公司得救了!”

近日,彭女士把一面写着“耐心调解化民忧,助企纾困促发展”的锦旗送到了东莞第三法院黎中越法官手中。

而就在一个月前,她还因公司深陷经营问题而苦苦挣扎着。

被迫停单,千万货款难收回

彭女士在东莞开了一家制品公司,经过多年耕耘,经营状况良好。然而2020年初,制品公司遇到了订单减少、效益下降等困难。此时,老客户深圳某电子公司找上门,给彭女士送来了一份千万元大订单,要制品公司尽快为其生产一大批背包。

彭女士喜出望外,立即安排批量采购原材料,组织工人开始生产。正当制品公司如火如荼赶工生产、准备交货的时候,电子公司却以上游客户取消订单为由,要求停止生产。

这把彭女士急坏了——材料准备了,货也生产了,车间、仓库满是成品、半成品。双方紧急协商,安排人员对成品、半成品等货物现场进行清点、检验,但因对清点和检验的方法有分歧,双方争执不下,这一拖就拖了两年多。

现场勘查原告公司堆积原材料和半成品场景。

今年4月,在经过漫长的协商沟通无果后,彭女士以制品公司的名义,将电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租金等1100万余元。

现场勘验,查明事实解症结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黎中越仔细翻阅案卷材料,通过电话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勘验。

“法官您看,一千多平方米的库房全是货品,公司资金严重紧缺,货款要不回来不说,每年还支付近30万元租金,经营压力大得让我整宿睡不着。”一到现场,彭女士立马激动地诉苦。

“公司这几年一直亏损,要我全款把这些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全都买下来,我岂不是亏更多!”电子公司的老板李先生也有自己的苦衷与难处。

一边急需货款“回血”,另一边长期亏损,各有各难处。法官了解情况、权衡利弊后,认为应先捋清事实,再适时组织双方调解。

产品多达数万件,双方原本采用逐一清点、检验的方法费时费力,而且清点过程中双方还时不时发生矛盾。法官果断提出,建议双方用称重的方式清点数量、用抽检的方式检验质量,同时引导双方要站在长期合作的角度,互谅互助,尽快捋清事实,尽早解决纠纷。

经法官再三劝导协调,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同意由电子公司组织清点检验产品。

主导调解,化解矛盾止纷争

在法官督促下,产品的清点和检验完成了,但产品的质量问题又引发双方的新一轮论战。

李先生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多,其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并申请启动鉴定程序。而彭女士表示,李先生所提质量问题都不是根本性问题,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且产品生产后因电子公司不提货已存放三年,出现损耗在所难免。

为防止调解进入“死胡同”,法官先向双方分析鉴定利弊。“如果电子公司认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确实可以申请进一步鉴定,但产品质量鉴定耗时长、费用高,必然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

“双方还是要立足产品现状,分清是确有影响使用的质量问题,还是仅存在小污点、小线头等产品瑕疵。对于这些小瑕疵,电子公司不能拒绝收货和拒付货款,但可以要求适当减少货款。”随后,法官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结合现状适当让步,共度经营难关。

在法官的劝导下,双方的“心头气”逐渐平息。经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意以成本价792万元了结此案。

11月初,彭女士提前收到了货款。这场三年的纷争,在一场你来我往的“说理”和“商榷”中慢慢消弭于无形,两家公司经营终于重回正轨。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张雪松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申卫峰 通讯员 庄乐波 张瑞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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