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美丽深圳保驾护航,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普法工作成果突出
深圳普法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8-03 11:43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八五”普法规划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责任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领导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一把手”作为普法责任第一人,每年组织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研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专门机构负责,普法保障有力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指定法制处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机构,安排2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负责普法工作,并将单位5名公职律师和局属单位10名法制员纳入普法队伍建设,统筹协调年度普法计划,督促指导各业务处室和部门按照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逐项推进落实。同时,把普法工作列入年度政府预算,强化普法经费保障。

(三)工作机制健全,普法开展有序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每年结合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文明养犬等城市管理领域重点热点问题,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宣传计划,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努力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

(一)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有关普法工作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一把手”带头研究部署“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层层抓落实,紧盯关键领域和岗位,确保城市管理领域普法重点不遗漏、难点有突破、工作不走样。三是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督促检查,要求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普法工作的要求,做到普法工作部署周全、落实到位、督促有力,确保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城市管理领域落实落细。

(二)以宪法和民法典学习营造良好普法氛围

一是每年通过“12·4”国家宪法日暨城管普法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活动,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和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授课,解读好宪法的精神、原则、要义,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二是制定《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民法典宣传普及活动方案》,以“读懂民法典,读懂自己的权利”为主题在城市管理领域宣传民法典,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市普法讲师团讲师授课,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撰历程、鲜明特色及核心要义,以生活中的民法权利为切入点,提升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全局工作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法律法规学习的自觉性。

三是扎实开展民法典在全市城管领域全覆盖活动,利用公众号、自媒体等平台开展宣传活动,明确活动主题、宣传重点等主要内容,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

(三)突出重点内容和对象,提高普法的实效性

印发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统筹做好年度法治宣传计划,以季度为节点,以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每年至少突出一部法规规章重点宣传,做到城市管理领域法规规章宣传全覆盖。

(四)创新市民爆料城市管理问题处理机制

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我要爆料”(现为@城管-民意速办)服务功能,市民可以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的定位、拍照等手段,在公众号上传案件现场照片并进行简单描述,就可以轻松爆料身边存在的城市管理违规行为,同时可以通过公众号实时查看爆料案件当前所处环节、进度、结果等等详情,从而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更好地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三、普法工作成效突出

(一)普法方式创新性强

2022年,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敢于创新、大胆突破,结合市民阅读消费习惯,首次利用网络平台搭建3D宣传展厅,采取线上直播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通“网言网语”与“法言法语”,全方位展示了城市管理如何以法治化这根“绣花针”穿起城市管理工作的“万条线”,努力让城市干净、美丽、宜居的成果。普法活动吸引了约10万网友的参与,为普法宣传工作探索了新的模式,也为其他宣传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普法主题特色鲜明

一是创新性地推出“蒲公英计划”,组建垃圾分类普法团队,打造硬件科普场馆,提供软件支撑,深圳垃圾分类普法教育逐渐体系化、规模化、常态化和智慧化,助推垃圾分类法律法规走入千家万户,深植人心,成为深圳垃圾分类普法教育一张独特而靓丽的文化名片。垃圾分类“蒲公英计划”普法项目作为深圳唯一项目荣获2020-2021 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还获得住建部“点赞”,并向全国推广。

二是持续打造城管领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依托环卫设施与公园建设科普馆,广泛开展垃圾分类法治宣传教育。目前已有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场馆27个,线上线下累计参观人数约200万人次;打造市级“垃圾分类普法微课堂”23所,区级“垃圾分类普法微课堂”约900所,累计完成5万余场“垃圾分类微课堂”教育,培训160万余人次,大力普及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引导市民践行分类法规,有效推动提升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2021年起,创建“蒲公英校园”,在全市小学和幼儿园开拓教育实践平台,“蒲公英计划”从公众教育延伸至学校教育,将垃圾分类法治宣传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树立学生垃圾分类法治理念。

三是搭建网络平台,实现垃圾分类普法科技化、信息化、便利化。开发“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志愿督导”和“志愿讲师”预约系统等普法服务小程序,通过建立“科技+管理”长效机制,拓宽垃圾分类普法教育广度和深度,让市民轻松、高效、便捷了解垃圾分类法律法规。自2020年7月上线以来,累计预约分别达到21.1万人次和6000人次。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美丽深圳”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开设垃圾分类普法活动专栏,常态化推送法规解读、知识讲座、法律顾问、活动回顾等不同类型的法治信息,打造垃圾分类法规资料库。截至目前,累计上线服务功能模块30个,后台关注数突破256万人。

四是设立深圳“5.29”爱犬日。近年来,分别以“领养代替购买,文明关爱随行”“云爱犬•芯连心”“文明养犬•慧爱相随”“科技赋能,宠AI一生”为主题开展深圳爱犬日活动,依托美丽深圳文明养犬志愿者,成立“美丽深圳文明养犬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文明养犬领养、劝导、督导活动,深入社区宣传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知识,引导市民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目前,已在动物保护组织、相关宠物行业协会和热心市民中招募志愿者300多名、累计开展社区宣传活动近百场,“5•29”深圳爱犬日活动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成为深圳文明养犬品牌,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志愿者活动成效显著

一是发挥名人效应,广泛宣传推广。邀请王石、易建联、周笔畅等人拍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系列公益广告,在全市约4.5万个电子屏播放公益广告约3亿次,张贴海报约600万份,扩大《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影响力,持续号召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

二是培育普法志愿讲师,深入一线普法培育1500余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讲师,深入小区、学校、机关单位,讲解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其中,约500名市级蒲公英普法志愿讲师授课超8000场次,影响超180万人。

三是组建普法督导队伍,用心服务居民。召集“党员、志愿者、物业、热心居民”为主体的普法督导员队伍超2万人,每天晚上7点至9点在集中分类投放点宣讲垃圾分类投放标准和法规,引导居民正确认识、积极支持、科学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

四是做好普法志愿服务,共建美好家园。成立全国首个垃圾分类公益服务机构联盟,组建全市垃圾分类普法志愿服务队伍近5万人,开展《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入户宣传近千万余次,覆盖全市超600万户,入户宣传覆盖率超98%。

(四)直播执法警示卓有成效

在常态化执法的基础上,通过直播执法的形式,提升执法宣传效果。其中,2022年,福田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已开展6场垃圾分类执法直播活动,宝安区10个街道均对餐饮机构进行专项警示执法,以点带面查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以执法促普法,起到处罚一例、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申报的推动开展垃圾分类执法直播案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条例》有奖问答,推动垃圾分类深入人心”两个以案释法案例入选省司法厅和司法部案例库。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高标准、高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谁执法谁普法”决策部署,努力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 陈扬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作者:深圳普法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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