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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头条
2020-08-12 10:30

8月11日,记者从惠州市科技局官网获悉,《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力争达到1600家,创新型百强企业和百强培育企业达到100家;到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力争达到2000家。

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市、县(区)、管委会、镇(街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科技企业专利布局。每年筛选一批有创新能力、经营效益较好、《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知识产权尚未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开展专利布局,将“专利布局企业数量”纳入对各县(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同时,强化辅导服务。制定培育入库标准,建立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每年筛选一批有潜力、但距离认定标准还有差距的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按5万元/家的标准,在企业达到培育库入库标准时予以拨付,支持企业通过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创新能力、挖掘知识产权等提升创新要素水平。

在鼓励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面。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首次认定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县(区)给予配套奖励;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市资助5万元/家(同一企业三年内仅资助一次)。对首次认定的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视同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

启动创新型企业百强培育行动计划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招商引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企业,按规模以下最高50万元/家、规模以上最高3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地负责,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的补贴由市、区按税收分成比例承担),由各县(区)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对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的引导。引导港澳台及外资企业将研发力量迁入我市,每年组织15家以上港澳台及外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今年,我市还将启动创新型企业百强培育行动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在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投入奖补上给予优先扶持。各单位在子女就医就学、工业技术改造、技能人才引进、工业土地出让、上市挂牌奖励给予优惠。

在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水平方面,在加强宣传培训和形式审查的同时,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其中,每年安排60万元培训、宣传、专家审查经费,用于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典型企业宣传和形式审查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质量监控,完善培育辅导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引导中介机构诚信自律。市科技局制定评价办法每年开展一次统计和监测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在惠州纳税的机构中排前两名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三、四名一次性奖励10万元,第五、六名一次性奖励5万元,公开向社会推荐优秀培育辅导服务机构。

此外,激励创新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已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纳入上年度研发统计范围的,根据申请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按照一定幅度给予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当年申请企业数量和预算规模确定,单个申请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了解,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8月1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电子邮件(hzkjjgxk@163.com)和信函邮寄方式(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住房公积金中心10楼惠州市科学技术局(邮编516003),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反馈”字样)等方式提出意见。

见习编辑 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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