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强戒二所荣获“两个示范”荣誉称号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2023-06-09 17:54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二所”)被广东省戒毒管理局认定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建设示范所”,在此之前,该所于2021年首批入选司法部“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建设示范所”。据悉,全省仅有3个司法行政戒毒所同获“两个示范”荣誉称号。

强戒二所近年来在教育矫治、科学戒毒、法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探索。继2021年首批入选司法部“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建设示范所”之后,乘势而上,全面推进场所法治建设,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年多以来,强戒二所突出法治意识培塑、法治制度完备、法治执行强化、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成效落地,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强戒二所坚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把法治思维与主责主业结合起来,把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融合起来,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学习讨论、撰写调研文章等方式,引导民警职工做到理论上坚信、认识上深刻、行动上坚定,依法执法、办事意识入脑入心,法治文化日益突显。

与此同时,强戒二所全面贯彻“法治+”,实现法治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深化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实体化、一体化、整体化运行,发挥法治保驾护航作用,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法治场所建设中,强戒二所注重激励引导队伍,坚持正确用人理念,强调依法办事,鼓励争先创优,激发全所干事创业热情,队伍士气高涨。近两年,获得广东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广东省禁毒委评选为“最美禁毒团队”,被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等。

强戒二所综合运用领导监督、专业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技术监督“五大监督手段”,使各项法律法规与制度规定得以高效执行、法治理念得以贯彻落实、依法办事成为行动准则。在全所长期对法治建设的坚持与努力下,强戒二所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最终被广东省戒毒管理局认定为“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建设示范所”。

(原标题《深圳强戒二所荣获“两个示范”!全省唯三!》)

编辑 秦涵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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