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范项目验收管理 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能
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2023-02-08 23:10

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能,《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近日印发,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记者了解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前沿领域中试、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制、产业化事后补助、融资贴息、产业化股权资助、新技术新场景应用示范、国家/省项目配套等类别。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扶持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前沿技术预见研究、基本原理探索和技术概念验证、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核心技术攻关和工程化验证、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制等类别。验收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建设目标等完成情况,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以及项目取得的示范效应、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实施成效。

《细则》明确市发展改革委是项目验收的主管单位,需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反馈意见。在收到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单位的专项审计报告后,市发展改革委需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项目具体情形开展后续验收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形成项目验收结论。

《细则》提出,项目验收团队需保证5名(含)以上专职人员负责项目验收工作。应选取活跃在科研、产业一线的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相关技术领域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财务专家不少于1人,实行回避制度和诚信承诺。此外,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开展现场监督、事后跟踪评价的项目数不少于当年开展项目现场验收数的30%。

(原标题《<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扶持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发布 规范项目验收管理 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能》)

编辑 葛墨含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钟诗婷 三审 陈建中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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