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居家办公算加班吗?深圳市人社局这样回应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2023-01-30 21:15
摘要

春节假期刚过,关于春节加班工资的话题又引起了关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春节居家办公算加班吗?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了明确答复。

春节假期刚过,关于春节加班工资的话题又引起了关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春节居家办公算加班吗?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明确答复。

2023年春节放假安排是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2日至24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休假日。

因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月22日至24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销。

安排劳动者在1月21日、1月25日至27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对于春节居家办公算加班吗?市人社局回应,如果劳动者需要主张加班费的,应举证自己节假日存在加班的事实。春节在家工作,劳动者除了需要举证证明存在工作的事实外,还需要证明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必须在春节期间完成工作。劳动者也应当保留好加班证据,比如用人单位主张加班时的录音、qq聊天记录等。

如果用人单位只安排了一项工作任务,并未明确要求必须在春节期间完成,劳动者自行在春节期间进行工作,这种情况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如果公司不愿意支付加班费怎么办?市人社局提醒,注意保留加班证据,必要时可以拨打12333维权,或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加班前证据:如单位领导通知加班或在内网上公布加班人员名单、单位张贴书面加班通知;加班时证据:如出勤记录、交接班记录与材料记录、工作流程记录、加班时工作邮件或电话往来的记录;加班后证据:如准备向单位报销出租车费及报销理由的复印件;主张加班费时的录音、聊天记录等视听材料。)

(原标题《春节居家办公算加班吗?深圳市人社局这样回应》)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余晓泽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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