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读特记者从深圳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绿色消费,深圳将对购买更环保的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进行奖励,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据了解,本次奖励要求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须为2020年3月28日前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粤B车牌小汽车;奖励对象于2020年6月28日(含)起,通过“以旧换新”方式换购小汽车(将名下旧车报废注销登记或出售转移登记,并获得更新指标后新购小汽车),上述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奖励对象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名单可通过深圳市商务局网站或“深圳购车补贴”小程序查询)购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对车辆要求方面,奖励方案要求消费者所购车辆必须是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含“国六标准”)或新能源小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者,购买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下同)以下的,按照3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购买小汽车销售价格3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5000元/车给予一次性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奖励可与市发展改革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财政补贴叠加申请;以上奖励对象不包含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
有关申请所需材料、证明文件及办理流程,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商务局官方网站http://commerce.sz.gov.cn或微信公众号“深圳商务”了解详情。
(晶报供稿)
编辑 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