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50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06时起,罗湖区调整翠竹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翠竹街道翠宁社区翠苑大厦A栋4楼至25楼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翠竹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51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08时起,罗湖区调整黄贝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黄贝街道黄贝岭上村125栋、188至193栋、195B栋、195C栋、黄贝岭上村67栋1楼楚湘情烧烤店、黄贝岭中村1栋、2栋、15栋、16栋以及黄贝岭下村69-70栋2楼鸿利宾馆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黄贝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52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08时起,罗湖区调整清水河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清水河村77栋、96栋、98栋、100栋、102栋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清水河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53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09时起,罗湖区调整东湖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东湖街道大望社区大望村529号区域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东湖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编辑 郑蔚珩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