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27日获悉,目前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出租车、网约车平台运营方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驾驶员须督促、提醒乘客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健康码绿码。对拒不配合的乘客,劝拒其乘车。
11月27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阳光出行平台粤BAL6351车辆驾驶员和某国,仅提醒其中一名乘客扫场所码,未按规定查验所有乘客健康码及核酸证明,导致违反防疫规定搭载一名健康码为红码的乘客跨城出行。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责令阳光出行平台对该名驾驶员进行封禁,并对阳光出行平台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立案,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原标题《平台司机未按要求落实查验乘客健康码规定 “阳光出行”被立案调查》)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高原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