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关心指导下,区财政局(国资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努力推进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质效。按照区普法工作要求,对照《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并结合区财政局(国资局)2022年普法工作情况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福田区财政局(国资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工作推动、督导检查,全面抓好普法履职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各科室(中心)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局面。
(二)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福田区财政局(国资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方向和责任科室,并向社会公布。结合财政、国资工作实际,根据市、区普法工作任务,印发《福田区财政局(国资局)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方案》等文件,制定财政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保障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
(三)做好经费保障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足额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推进福田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助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为全区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禁毒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执法人员培训、社会服务、综治维稳建设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安排普法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本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支持开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内部法治环境建设、对外普法宣传等,有效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用好法律顾问
向知名律师事务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以及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法制审查和代理工作、信息公开、备案审查、制度评估与定期清理等工作,针对财政事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依法行政的合法性。指导区属企业聘任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区属国有企业的外部董事,监督区属国有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运营。
二、对内强化素质,锻造法治干部队伍
(一)抓好“关键少数”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坚持运用“第一议题”,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财政局法治建设及普法工作,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区财政局(国资局)普法履职工作。
(二)加强法治教育
积极参加组织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等,要求认真学习法治教育相关内容并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在局内业务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今年把《保密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预算法》《行政处罚法》作为学习重点。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学法考试系统,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考试合格方可继续上岗。邀请专家作法治专题辅导,进一步加深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将学法用法与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管财理财,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结果运用
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干部队伍评价系统分级分类考核指标体系,融入干部日常考核工作。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述德“四位一体”考核。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积极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八五”普法以来,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共3次,参与率100%。
(四)推进党风廉政教育
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各项活动,组织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组织新招调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开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组织召开全区财政、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把廉政建设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履行财政监督职责,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完善经费管理,坚决遏制公款消费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三、对外提升影响,创新开展社会普法
(一)结合关键节点开展普法
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以及市区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竞赛等各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财政、国资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国企场地优势,积极开展财政、国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充分利用部门网站、LED屏、微信群等渠道推送财经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解读、播放视频等形式,引导财政、国资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二)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注重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建立区财政局(国资局)以案释法案例库,择优上报普法案例库,并向社会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发布代理记账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普适性公告等,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工作需要,多次就财税知识、国库业务、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业务规范、常用经费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政策、预算编制与执行注意事项、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政策及廉政风险教育、《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实施重点业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和票据管理等相关内容,对全区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用案例实操和政策理论丰富课堂,并设随堂业务解答。
(三)结合信息公开开展普法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依法公开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及时更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前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渠道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制定后按要求在网站公布并及时向区法制部门备案,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业务培训或者发布政策解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支持。
(四)结合群众关切开展普法
结合群众关切,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扶贫资金监管、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保安员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待遇等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如开展“携手克时艰 财税助复产”政策宣讲活动。
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公开、行政处罚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信息公开,着重做好关注民生、便民服务、最新财政政策的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普法工作动态,《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四个强化”切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重大举措》一文被财政部官网转载。
四、坚持法治引领,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以法治引领统筹疫情防控
全市率先印发《疫情防控财政政策文件汇编》,全面梳理各类涉疫财政政策文件30个,精准指导福田区200余个预算单位规范管理使用疫情防控资金,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强化应急资金监管,畅通应急资金拨付通道,迅速建立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2022年至今已支出防疫资金30余亿元,主要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及、隔离酒店、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等防控支出,推动了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配合出台《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深圳市福田区支持企业同心抗疫“十条”政策》等政策,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加快恢复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以法治引领提升营商环境
坚持依法行政,对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规范工作,区财政局(国资局)涉及11项权责清单事项,包括1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和4项行政检查,均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并严格按照法定事项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代理记账行政许可业务坚持“依法改革、照后减证、放管并重”的原则,率先按告知承诺制办理,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审批系统实施“一网通办”,将以往“先照后证”的“跑两次”变成符合要求的0.5日秒批的“零上门”,实现“数字跑腿”取代“群众跑腿”。创新推动政府采购项目跨区远程评审落地,深圳市首例政府采购跨区远程评审项目“福田区数据管理中心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建设项目”顺利开标,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远程异地”评审,减少采购人与专家的时间和空间成本,同时缓解“熟面孔”“老关系”等评审问题,避免围标、串标,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
(三)以法治引领推动普法执法并行
坚持全员普法,编写普法工作指引,组建普法宣传队伍,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处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跨部门监督检查。对进行了行政处罚的供应商,落实一案一卷,同时向企业宣讲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对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法律培训,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说服教育,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帮助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宣传重点法律法规。
(四)以法治引领推动依法理财
认真学习并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印发《福田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厘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管职责,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明晰、突出主业、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考核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的法定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等检查,在执法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中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编辑 伍偲 审核 刘杰 邹远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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