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呆!小夫妻各自背着对方和别人结婚买房?
法宣号
2022-06-20 20:53

努力工作、攒钱和爱人一起买一套房子拥有属于自己的家这些年来,刘先生和妻子黄女士一直在为这个目标努力奋斗可是梦想却在准备交易的时候被叫停了更离谱的是两人发现,对方竟背着自己与其他人结婚并买房。

这是怎么回事?

小夫妻各自背着对方

和别人结婚买房?

刘先生和妻子黄女士都来自云南。2010年,黄女士来到上海,在浦东新区张江镇一家企业工作。2013年,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也来到上海浦东新区一家机械厂工作。2019年,两人登记结婚。在上海的几年里,两人工作勤勤恳恳,生活中省吃俭用,他们一直在为着共同的“小目标”努力:在上海买套房,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家。

今年,两人迎来了爱情结晶的诞生。为了方便照看孩子,夫妻俩把父母也接来了上海。有了积蓄有了娃,两人开始着手买房大计。经过一次次看房,夫妻俩终于选中了华夏东路上银龙小区内一套85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房价为330万元,中介费6万元。

小夫妻两人跟中介和上家签约后,付清了115万元的首付款。3月6日,带着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一行人来到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张杨路受理处办理房产过户审核。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刘先生,5个工作日后,会电话告知结果。

两人终于能在上海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了!但是交易中心打来的一通电话让夫妻二人好像被浇了一盆凉水一般。3月10日,他们接到了交易中心的来电通知:这套房屋暂时不能交易,理由是夫妻名下的各自家庭都有房产。

各自?家庭?房产?

这个消息让两人都震惊了

第二天,刘先生立即赶到房产交易中心问明原因。经过查询,工作人员回复,刘先生妻子黄女士的“家庭关系”里,已经拥有一套房产,位于浦东新区唐镇齐爱路99弄小区,产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

老婆拥有一套房产,自己却一无所知?刘先生立即提出质疑,要求调阅涉事房产的相关资料。没想到这一看,更让他目瞪口呆:自己的妻子居然跟一名陆姓男子有一张登记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的“结婚证”!对此,黄女士表示无比委屈:“我从来就不认识这个人!”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刘先生,他的名下也有一套房产,位于潍坊西路1弄,产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而且,他也与一名根本不认识的俞女士“结婚”了。

夫妻双方都“被结婚”还莫名“拥有”了房产这是怎么回事?刘先生思来想去觉得很可能是自己和妻子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有人伪造了结婚证后取得购房资格,买下了房子事发后,刘先生曾去过潍坊西路的房产内,尝试与俞某联系,但对方不承认盗用过刘先生的信息。刘先生反复回想,这几年,夫妻俩因为在上海租房,曾将身份信息提供给不少中介。很可能就是这样泄露了个人信息,被人盗用。刘先生说,最近几个月,他和妻子面对着“双重压力”,几乎彻夜难眠:一方面,夫妻双方“被结婚买房”,房子无法过户;另一方面,按照合同约定,6月底之前要完成交易,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面临巨大经济损失。他急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明真相,还他们“清白之身”,早日走出当下的困局。目前,刘先生已经报警,公安机关也已经对此立案。

涉嫌触犯刑法

律师建议:应加强信息联网

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在上海购房存在着一定的政策限制,或许让一些不法中介找到了所谓的“商机”,通过伪造结婚证件等手段,为那些没有结婚、却又想在上海买房的单身人士非法获得购房资格。这背后或许存在着“黑色产业链”。

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律师认为,姓名权和婚姻自由都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然而,公民的姓名被他人冒用并伪造结婚,以此规避上海购房政策的相关限制,此举不仅侵犯了他人最基本的人格权利,还严重损害了他人合法的购房资格(侵占了购房额度),且使之面临买房违约的风险。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果明知结婚证系伪造或者明知身份证系非法获取,仍为了自己能够买房而使用,同样可能构成前罪的共犯。

秦裕斌律师建议,跨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联网:“如果民政局和房产交易中心关于婚姻信息是互通的,那么,企图伪造的婚姻关系就不可能在之前一次的买房过程中被通过”。

在此,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一方面甄别、挑选靠谱的中介与合作伙伴谨慎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切勿将身份证随意借给他人以免造成个人身份信息泄露,为不法分子所利用。

编辑 方骏 审核 刘杰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