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22-03-03 11:02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2〕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11202001GB00663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22日,挂牌期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4月1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六)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

项目建成后,厂房、仓库产权归竞得人;文化活动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七)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八)本次出让宗地进入远期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区16785.03平方米,该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宗地进入远期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预警区35930.66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深莞增城际规划控制区。需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轨道交通主管处室或辖区管理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九)本次出让宗地应在东北角结合现状水塘设置占地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其中水域面积不小于3400平方米),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公共空间由竞得人负责建设,水域部分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光明区政府,由光明区政府负责管理。公共空间建设方案需与西田水支流1迁改、景观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具体范围可在现状水塘的基础上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建议范围见《出让合同》坐标附表),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十)本次出让宗地东北侧存在西田水支流1,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支流迁改、景观提升以及后续管养工作,项目的施工组织需与支流迁改做好协调,保证行洪通道和防洪抢险通道通畅,并确保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不对河道产生污染,不新增黑臭水体。

(十一)竞得人应当依法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二)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须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结论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十三)按照《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版)》的要求,竞得人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手续。

(十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行业用水定额最严苛值,并及时将“节水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报光明区水务主管部门审核。

(十五)为做好管线保护及后续工作,项目开工建设前需与区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确认供排水管线位置,签订《供水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排水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以确保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施工过程中,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周边现状供排水管道正常运行及附属设施完好。

(十六)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为按照《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要求遴选通过的企业。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https://td.szggzy.com)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中的操作指引。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引有关要求,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后,按入账申请单提示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引。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2年4月1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23466597。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招商科技园A3B2楼;咨询电话:(0755)88210453。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2713074、(0755)82713274;网址:https://td.szggzy.com。

出 让 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日

编辑 编辑-黄小菊(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编辑-郑蔚珩(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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