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法院又出新招 深入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文 / 图
2020-07-02 20:51

深入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又出新招。7 月 2 日,龙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关于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并正式揭牌启用该中心驻龙岗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商事调解机构的职能作用,促进诉讼与商事调解相衔接,进一步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蓝海中心驻龙岗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揭牌。

龙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涂超群表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既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龙岗区人民法院作为深圳司法辖区面积最大的基层法院,顺势而为,先后出台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目标,重点推进多元化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初步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介绍,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是国内首家域外法律查明实务机构,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自 2014 年成立以来,依托自身查明平台,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域外法律查明 + 国际商事调解"的全新调解模式,逐步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科技化的优势,并在相关实务方面做了大量努力和探索,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与法院委派或委托调解,已成功调解商事案件 60 多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商事调解是一项具有专业性和特色性的工作。龙岗区人民法院与蓝海中心的"合作框架协议",就双方合作目标、工作原则、多元化解纠纷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内容、配套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双方正式签约之后,龙岗区人民法院将取蓝海中心优势之长,进一步丰富多元解纷体系,在调解程序中嵌入法律查明和中立性法律评估,进而打造商事纠纷化解的"专业化调解 + 专业化审判"新模式,为人民群众和经济主体提供专业、高效、与国际接轨的调解服务,更好地促进和谐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和"双区"战略发展大局。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

(作者:读特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 文 /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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