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种车违法赶紧举报,深圳交警给你发奖金!最高2000元
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7-08-16 21:13

为解决外地大客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深圳交警即日起开展外地大客车违法整治“百日行动”,市民也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外地大客车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可获奖励2000元

经深圳交警大数据平台统计,在我市活跃的外地大客车达11028辆。其中,进入我市各客运站、配客站运营的外地大客车约3400辆,占30.83%;不进入客运站的车辆占比高达69.17%。交警部门对不进站的外地大客车进行数据比对,发现有674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营转非”,不具备营运资质。而从车辆状态看,有近三成状态异常,达到报废标准的有3辆,逾期未审验有93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有1844辆。

同时,2017年以来,不进站的外地大客车在我市发生交通事故共有33宗。其中,在事故中承担责任的共21宗,占比为63.64%,远高于我市大客车43.33%的事故担责率。

据介绍,为了解决外地大客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从严管理,深圳交警从即日起组织开展“百日行动”,通过建立模型,对在深从事营运的、非营运的、不进站的、使用假牌的、非营运车来深营运的5类外地大客车进行数据分析,组织民警对逾期未审验、多次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假牌、套牌、“红眼客车”等违法车辆开展精准打击;将来深外地大客车数据与各场站数据进行碰撞,筛选出不进站上下客的违规大客车清单,逐一研判,逐车检查,对交通违法情况予以查处,对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联合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全市各汽车客运站、配客服务点对入场的外地大客车及驾驶员进行排查,对存在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报废等情况的车辆和人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此外,交警部门将定期对在深从事运营的外地大客车的交通违法、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信息抄告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企业,要求解除聘用

记者了解到,市民可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向交警部门举报在深运营外地大客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可以获得奖励2000元

举报的违法行为包括:

1.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经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

2.大型汽车(7座以上)驾驶人和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经查实每宗予以奖励100元;以上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3.客运车辆超员超载,经查证属实的,超载1人奖励50元,最多不超过1000元。

4.客运车辆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经查证属实,每辆奖励500—1000元。包括刹车失灵的、车轮为“光头胎”的、安全带缺失、大客车夜间行驶灯光失灵的等情形。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

6.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汽车类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经查证属实后予以奖励2000元。

 案例

        2017年8月16日上午,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粤S号牌长途大巴驶入光明辖区,深圳交警光明大队情报中心立即对该车进行了监控,并指令路面巡逻的铁骑前往查处。铁骑民警于上午9点30分许,在光明新区松白路公明汽车站路段将该车进行查获,并依法对该车予以查扣。

编辑 李怡天

(作者:读特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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