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拒绝腾房?龙岗法院重拳出击又拔一“钉”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2021-11-17 17:41

11月9日,龙岗法院一宗强制搬迁案到了审限最后一天。经过周密部署,该院决定启动“利剑2021”腾退土地房屋专项执行行动,对被执行人林某、谭某拒不腾退的2处商铺采取强制措施。二位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放弃顽抗,最终向法院书面悔过。至此,申请执行人龙岗区粮食有限公司位于平湖街道总面积约600平方米的6户商铺全部清退完毕,排除了辖区拆迁工作中的障碍。

申请执行人龙岗粮食公司与被执行人林某、谭某等6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林某、谭某等6人应当腾空并返还龙岗平湖昌平街共6处商铺并支付占用费。龙岗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6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6人均未履行,该院遂于2021年8月现场张贴搬迁公告,责令6人在15日内自行搬离商铺,同时本着人性执法理念,建议龙岗粮食公司考虑商铺周边实际情况,酌情放弃部分费用以促成商户自行搬离,该公司决定免除按时搬离商户的占用费。15日期满,还剩林某、谭某2人未自行搬离。经调查,被执行人林某、谭某认为所租商铺属于拆迁范围,应当享有拆迁补偿,完全不顾租赁合同早已到期的事实及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义务。

龙岗法院多次责令林某、谭某履行,但二人置若罔闻。针对其抗拒执行的不法行为,该院决定果断亮剑,实施强制搬迁,并确定了“人房分离,先控人再腾房”的总体方案。执行组传唤二被执行人于11月9日9时到庭调查,然而只有林某按时到庭,谭某仍留守商铺现场。执行局攻坚团队立即按预案兵分两路,一队在法院对林某予以控制,并没收其手机,另一队由局领导带队前往平湖控制现场,团队长乔装买药人员进入店内确认情况,随即发出信号,法警立即入店控制被执行人谭某,同时逐一排除现场隐患。

两被执行人被分别控制,且面临司法拘留15日的惩罚,认识到对抗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很快答应配合腾退商铺。9日17时许,商铺腾退完毕,被执行人书面悔过,案件执结。

(原标题《合同到期拒绝腾房  龙岗法院重拳出击又拔一“钉”  》)

编辑 (冻结)吴徐美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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