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黄柏青等官员行贿2000余万元 惠州房地产公司老板庄恭钦受审

记者 王若琳
2016-05-06 16:03
摘要

一家房地产集团及其董事长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利BT项目的招投标和投资建设过程中,向两名官员及其亲属行贿共计人民币1475万元、港币1350万元。5日,该公司及被告人庄恭钦在...

一家房地产集团及其董事长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利BT项目的招投标和投资建设过程中,向两名官员及其亲属行贿共计人民币1475万元、港币1350万元。5日,该公司及被告人庄恭钦在深圳中院受审,庄恭钦当庭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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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恭钦(资料照片)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庄恭钦作为金宝公司实际负责人,在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利BT项目的招投标和投资建设过程中,向黄柏青(另案处理,曾任惠州市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及其子黄晖(另案处理)以“送干股分红”等形式行贿共计人民币1450万元、港币1350万元;向钟日强(另案处理,曾任惠州市水务局局长、惠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行贿人民币25万元,以感谢黄柏青、钟日强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提供的帮助和支持。

在开发房地产项目中行贿

庄恭钦在黄柏青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时就与其结识并逐步交往密切。2004年,庄恭钦及其金宝公司即有意开发惠州市“仲恺ZK21-03-01地块”,但一直未能获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至2008年左右,黄柏青想通过其子黄晖与庄恭钦“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方式牟取利益,于是庄恭钦提议,由黄柏青出面协调拿下“仲恺ZK21-03-01地块”的使用权,之后由金宝公司进行开发(该地块后开发为惠州市“城市佳园”房地产项目),作为回报,以黄晖的公司深圳市骏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深圳市骏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骐公司)的名义虚假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有该项目30%的股份及收益,黄柏青及黄晖表示同意。

之后,在黄柏青的协调推动下,2010年4月,金宝公司通过招投标顺利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正式开发该房地产项目。为了感谢黄柏青在项目开发过程的帮助,兑现30%收益分配的承诺,庄恭钦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以“分红”的形式送给黄柏青及黄晖人民币950万元、港币1350万元。

此外,2009年9月,在该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黄柏青、黄晖以“借款”的名义向庄恭钦索取人民币200万元,庄恭钦通过其妻子周某贞的银行账户将200万元人民币汇给黄晖,后庄恭钦将这200万元计入黄柏青、黄晖的“分红”。直至2014年2月,庄恭钦因担心这笔款会牵连到周某贞,才催促黄晖将这200万元“原路汇回”周某贞的银行账户。

在河流整治工程BT项目中行贿

2011年,黄柏青利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帮助金宝公司顺利中标了仲恺高新区马过渡河整治工程BT项目。

2013年底,庄恭钦参与了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白云路附近地块“CJ01-04-03Z”的挂牌出让。期间,庄恭钦找到黄柏青帮忙协调解决用马过渡河BT回购款抵扣该地块的土地购买款。在参与招标过程中,该地块的其他竟买方通过中间人找到庄恭钦,要其放弃竞价并承诺给庄恭钦1000万元人民币的补偿,在征得黄柏青的同意后,庄恭钦放弃该地块的竞拍并取得了1000万元人民币。之后,庄恭钦按事先的约定给了黄晖300万元人民币现金。

2012年,庄恭钦找到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的黄柏青,表达想投标参与金山河水利工程项目意愿。黄柏青就找到了时任惠州市水务局局长钟日强帮忙。后在钟日强的帮助下,金宝公司顺利中标了金山河综合整治工程BT项目第二标段。为了感谢钟日强在金山河项目招投标中提供的帮助,也为了让钟日强在后续的项目建设中继续提供帮助,庄恭钦于2013年4、5月请钟日强吃饭并在饭后送给钟日强25万元人民币。

被告辩称行贿是出于畏惧和无奈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金宝公司、被告人庄恭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庄恭钦当庭认罪,但金宝公司诉讼代表人和被告人庄恭钦对指控中的细节表示异议。庄恭钦认为,黄柏青在任惠州市常务副市长及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期间,自己也从未向其赠送财物谋取利益和帮助,没有行贿的主观故意,且后来自己及公司的行贿行为是出于畏惧和无奈。庄恭钦说,金宝公司是黄柏青为其子特别选定的“合作伙伴”,因此黄柏青存在索贿行为。不过检方对此表示不认同。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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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涉嫌受贿近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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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日,经广东省委同意,广东省纪委对广东扶贫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黄柏青28岁就走上领导干部岗位,他曾是一位敢于担当、希望做事的领导干部。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攀升,他却不断利用职务便利帮人“揾食”,从而大肆敛财。

黄柏青在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期间,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两亿元。为官20多年来,黄柏青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工程建设、土地拍卖、河砂开采、资金分配、人事安排等多个领域。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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