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称李洋洁案非普通谋杀案:案情残忍引发全德国关注

参考消息网
2017-08-04 14:35
摘要

辩方律师则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李洋洁具体死亡时间不明确,没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他具有谋杀的主观故意,因此Sebastian F.

庭审现场

德媒称,德国时间8月4日上午,李洋洁遇害案将在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一审宣判,这距离她遇害已经过去了大约15个月。为什么这场审判需要耗费如此长的时间?为什么这件案件具有如此大的公众关注度?庭审中,控辩交锋的焦点又在哪里?

审判耗时长久

德国之声电台网站8月3日以《李洋洁案:并不普通的谋杀案》为题刊登报道称,2016年5月11日深夜李洋洁遇害、5月13日中午警方发现尸体、5月23日两名凶手被捕、11月25日正式开庭、2017年8月4日一审宣判。据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发言人施特劳布介绍,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人,真正知道作案详情的只有两名被告,但他们在法庭上一直保持沉默。法庭需要DNA证据、血液喷溅证据、法医验尸证据、通讯证据、互联网使用证据、心理鉴定证据、视频监控证据、受害者亲友旁证等多个角度的取证,总共邀请了几十名证人出庭。每名证人的出庭时间最长达五六个小时,而且法医、心理鉴定师等重要证人需要多次出庭。施特劳布强调,对于这样的严重刑事案件,耗时长久其实是很普遍的情况。

今年1月,本案女被告Xenia I.在法庭上“部分认罪”之后,也再次加大了庭审的复杂性:Xenia I.宣称的“用一个垃圾桶将李洋洁搬运到屋外”之说法令警方需要再次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取证,她宣称曾用手机翻译软件向重伤的李洋洁提过问题,法庭也需要对此从头取证。

此外,在德绍-罗斯劳地方法院,每一名法官都同时处理多起案件。本案主审法官施密特往往在上午的李洋洁案庭审后,立刻主持下午的另外一起庭审,法院每周至多只安排两场李洋洁案的庭审。

德绍司法机关公正性引质疑

在7月31日的最终陈述中,检察官克洛普夫说:“我做了大约30年的检察官,职业生涯中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案件,但是像此案这样、每场庭审旁听席都几乎座无虚席的,还真是从未遇见过。”

中德意志广播电视台、《中德意志报》等萨安州的当地媒体派遣记者旁听了每一场庭审。而在开庭日等重要时刻,《南德意志报》、德广联、德国电视二台等全国性媒体也纷纷到场,并在黄金时段播出了这一新闻。

报道称,本案广受关注的原因众多。除了案情残忍、凶手行为与年龄形成巨大反差等因素外,男被告的父母系德绍当地高级警官也为本案增添了许多不寻常之处,Sebastian F.的母亲甚至在一开始还参与了本案的侦破工作。这也为外界提供了口实:嫌犯的母亲是利益相关方,可能干扰了案件的调查。

Sebastian F.的母亲先是以“精神抑郁”为由报病假,拒绝出庭作证;后在检察院试图推翻其病假理由之时,她索性运用证人沉默权,直接宣布拒绝出庭,这些行为都加重了外界对德绍警察与司法机关公正性的怀疑。

不过,在德绍检察院看来,Sebastian F.的母亲虽然在案件一开始就参与了调查,但是在她儿子的作案嫌疑浮现之后,她立刻就要求后者自己去警察局报到、接受调查;Sebastian F.被捕后,她也并没有再插手调查工作。在8月1日的最终陈述中,李洋洁父母的律师派茨纳也并没有直接指责Sebastian F.的母亲干扰调查,而是说“作为母亲,她当然有权那样做,可她应该记得,她同时也是一名警察”。

适用法律及罪名成最大争议点

报道称,本案的一大焦点就是究竟按照成年刑法还是青年刑法来判决。在德国的刑法典中,被告的犯罪时间在18周岁之后,就可适用成年刑法;但是18周岁之后、21周岁之前的犯罪行为,还可以酌情适用青年刑法。后者的目的不仅仅是惩戒,还包括教化与改造,因此其适用前提是:被告的心智尚不成熟、具有一定的改善空间。

36场庭审中,控辩双方花了大量的精力来争论到底是否能用青年刑法。辩护律师认为,两名被告幼年都经历过严重家暴,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其不成熟程度足以适用青年刑法。而检察官和陪诉方则认为,男被告已经被心理医生鉴定为“心智已无改善空间、20年后其心理缺陷依然存在、因而无可教化”,因此坚决要求适用判罚更严厉的成年刑法。

另一大争议点是被告的罪名。控方认为,Sebastian F.犯下了“情节严重的强奸罪”,随后“让重伤的李洋洁躺在那里死去”具有主观故意,因此构成了谋杀罪;女被告Xenia I.则是强奸罪的共犯,并且协助男被告的谋杀行为。辩方律师则不同意这一观点,认为李洋洁具体死亡时间不明确,没有明确的证据来证明他具有谋杀的主观故意,因此Sebastian F.的罪名只是“情节严重之强奸致死罪”。而对于女被告,辩护律师则认为,她是“被迫参与犯罪”,并非“协助谋杀”,建议仅按“情节严重之强奸罪”从犯判罚。

在对男被告的量刑建议上,检察官以及陪诉方律师都要求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辩方律师则建议判处其10年或12年监禁。而对于女被告,检察官要求判处8年监禁,陪诉方律师建议判处10至15年监禁,辩护律师认为应当判处3年徒刑。

本案将于德国时间8月4日上午进行一审宣判,控辩双方都可以在宣判后一周内提起上诉。

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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