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盒机制”保护创新 金融科技发展将推动监管创新

读特记者 沈勇 文/图
2017-08-03 11:29
摘要

对于金融科技企业来说,“监管沙盒”减少了金融创新产品面世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融资;

“金融科技的发展需引入监管科技体系,其中‘监管沙盒机制’或会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近日,在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举办的融科技专题培训会上,有法律界人士为金融科技如何实现监管“支招”。我市120余位互联网金融行业代表参加培训。

“事实上,国际上已经有一些经济体在金融科技监管领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特别是金融创新与有效监管的平衡等都值得借鉴。”中伦文德胡百全(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琪介绍。

来自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各国的经验表明,金融科技监管可以采用“监管沙盒”机制来促进金融创新,并将金融风险限制在特定范畴之内。所谓“监管沙盒”,主要是指是建立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安全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测试其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式,而不用在相关活动碰到问题时立即受到监管规则的约束。

对于金融科技企业来说,“监管沙盒”减少了金融创新产品面世的时间和成本,有利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融资;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监管沙盒”能为其带来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类型,并且通过金融科技间的竞争,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降低消费者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

不过,“监管沙盒”也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机制,它要求金融监管引进更多的人才、投入更多的设备,监管成本相应提高。同时,“监管沙盒”的出现使得监管者为风险背书,容易导致金融机构或者科技公司开发的一些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匆忙进入“监管沙盒”,最后反而使得相关企业的风险被放大。

“监管沙盒”并非金融科技监管的全能框架,还需要跟随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动态升级监管体系。对此,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学习新的金融科技监管手段。

当下,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对社会生产方式、人们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带来日新月异的变化,在推动经济金融发展方面所体现出的价值越来越重要。随着政策及技术的完善与发展,区块链逐步向金融服务中的主流技术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及加密数字货币的火爆,基于区块链的代币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公开募币)也逐步开始走入大众视野。

此次专题培训也专门邀请灵钛科技创始人姜英英从什么是区块链、什么是ICO、ICO市场概况、ICO资金来源、ICO监管现状等几个方面进行讲解,使参会人员深受启迪。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在市金融办、“一行三会”驻深机构批准下成立的,是深圳地区互联网金融领域唯一官方性行业自律组织。

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围绕行业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公益培训教育活动,为会员提供多样化服务,努力发挥协会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桥梁纽带作用。

编辑 刘彦

(作者:读特记者 沈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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