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援人陈女士送来了一面写有“执法律之剑,弘正义之风”的锦旗,陈女士对中心和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吴金道律师为她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非常满意并由衷感谢。
受援人陈女士与吴金道律师(右一)合影
据了解,陈女士入职于深圳宝安某公司,公司从她依法休产假开始便未足额发放工资,时间长达一年之久。产假期间,陈女士曾多次与公司协商,请求公司依法足额发放工资,然而公司不予理踩。在协商无果且万般无奈下,陈女士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请求是工资差额3万余元。因孩子年龄尚小,陈女士行动不便,于是陈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向深圳市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受理了案件,当即指派吴金道律师承办此案。吴律师第一时间接待了张先生,并在证据材料收集的过程中,一次性告知他需要补充的必要证据,避免了张先生在证明材料的准备工作中来回奔波。
多次与陈女士联系后,吴律师了解到,因公司持续拖欠工资,陈女士已不想继续在公司任职,于是吴律师建议陈女士以公司克扣工资等理由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帮助陈某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顺利送达公司。公司收到该通知后,主动找陈女士协商调解,希望陈女士能撤诉。由于公司提供的《调解协议》中有多项条款对陈女士不利,吴律师一步步指导陈女士与公司协商,修改协议中不利于陈女士的条款,最大限度的保障陈女士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次磋商,最终公司同意陈女士提出的方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达成庭前调解,支付总额6万余元,比原来陈女士申请仲裁的基础上多出3万余元,同时公司还满足了陈女士其他如户口的迁出等非金钱方面的需求,陈女士的利益得到全面维护。
陈女士是法律援助受助群体的一个缩影,宝安法律援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会综合权衡选择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多种维权方式,力求高效便捷,最大程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