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拉客仔”载客闯红灯,乘客摔伤在地他却跑了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视频
2020-06-20 14:41
摘要

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或电动车,不纵容交通违法行为的滋长

6月13日4时20分许,深圳交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光明区民生大道风景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拉客仔”载客闯红灯,乘客从电动车上摔下后当场昏迷,电动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接报后,深圳交警光明大队立即组织成立调查小组全力侦破案件。办案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相关视频监控进行分析研判,争分夺秒连夜查看了海量视频,在事故发生前后的行驶路线和轨迹对肇事司机逃离方向开展视频追踪寻找肇事逃逸电动车。由于电动车没有号牌信息,视频追踪到光明区马山头第三工业区便失去了踪迹,让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但视频组办案人员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来到工业区对周边的监控展开了排查,在海量监控视频里对疑似车辆进行跟踪、排查。

在调取事发、周边等大量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后,视频组办案人员发现该电动车进入了浦京光华高升科技园,办案人员立即对科技园内的电动车开展地毯式搜索,在园区内的一处充电桩找到了涉事车辆。确定肇事者的行动轨迹后,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并进一步确定了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特征,办案民警通过园区相关人员提供的线索找到肇事电动车驾驶员谢某某所在的公司办公室。但当时谢某某并未在现场,办案民警立即让谢某某朋友电话通知谢某某前来办公室,肇事电动车驾驶人谢某某出现后,办案民警及时对其进行了控制,在民警向其了解事故情况时,谢某某仍存在侥幸心理,一味狡辩。最终,在法律与证据面前,谢某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且积极主动抢救伤者,主动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门的调查。从事非法营运行业的车辆,大都经过私自改装,毫无安全保障,且大部分“拉客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载物,肇事逃逸的现象并非罕见。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拒绝乘坐非法营运摩托车或电动车,不纵容交通违法行为的滋长,更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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