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观察|今天深圳敲响的这“第一槌”,有先行示范区的范儿

2020-06-18 21:54
摘要

这次环境资源法庭的揭牌与运行,正是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之年,深圳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又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过程中的一件大事

6月17日晚,深圳敲响了环境审判“第一槌”。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不久前刚刚揭牌的设立在深圳龙岗法院的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但是冠名在这个案件之前的“第一次”却不少:这是深圳首宗地表水环境损害案件;是深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后首宗经专业机构开展损害鉴定的案件;还是环境资源法庭本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正式挂牌收案后,公开开庭审理的首宗涉嫌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

更令小政欣喜的,是这“第一槌”背后彰显出来的“深圳范儿”——

第一层,是法治范儿。

在“中国之治”制度密码中,法治一直是“关键先生”。

法治,也是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作为一座超大型城市,深圳的发展得益于一直向法治寻策问道,一直在对标世界一流城市法治经验。出台全国首个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设立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在全国首推法治地图……在全国范围内,深圳的法治实践具有风向标意义。

去年8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了深圳在新时期的“五大战略定位”,其中一个就是“法治城市示范”。这是对深圳既往法治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深圳未来法治探索的深切寄望。

打造法治城市示范,深圳有坐不住的紧迫感。

这次环境资源法庭的揭牌与运行,正是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之年,深圳在司法体制改革领域的又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深圳打造法治城市示范过程中的一件大事。

作为广东省首个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在其揭牌之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就对它寄予很高期望,希望深圳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服务好“双区”建设,为树立广东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作出重大贡献,为全国环境资源司法实践贡献“深圳智慧”。

第二层,是生态范儿。

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运行,也是深圳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

把法治与生态结合起来,将法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把司法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深圳的这两种“范儿”的最佳契合点。

经过40年快速跨越式发展,深圳既创造了世界城市发展史的奇迹,也面临过累积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生态环境问题。

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全市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在不断上升,从2014年的300余件到2019年的近900宗。而环境资源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凸显复合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在专门化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以前,环境资源审判面临诸多挑战。

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运行,承担着守护深圳青山绿水蓝天的崇高使命,能够有效解决环境资源案件区域管辖难题,以专业审判为深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提供强大助力。这也是深圳依靠法治创新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有益探索,标志着深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比如这次的“第一槌”,审理首宗地表水环境损害案件,对于深圳近年来举全市之力推进的“治水”就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小政觉得,深圳的环境法庭将与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破产法庭等专业法庭一道,成为深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底座,为深圳加速推进“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山非一日而隆,城非一载而就。从某种意义上,龙岗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敲响的环境审判第一槌,让我们听到了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拔节成长的声音。

(撰文 姚龙华)

编辑 秦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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