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一商铺老板雇用无证员工从事电焊作业,结果被观澜派出所民警查获,店主与员工双双受到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7月19日下午2时许,观澜派出所民警在观澜桂花路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路边门店上方焊接广告牌,现场火星四溅,而作业区下面堆积了大量的纸盒等易燃物品,如果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并对该名从事焊接作业的男子进行盘查。
经查,该男子名叫房某华(23岁,广东梅州人)没有焊工证。房某华交代是老板房某东(29岁,广东梅州人)安排他从事电焊作业的。民警随后将房某华和房某东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房某华无证从事电焊作业,房某东明知员工房某华没有焊工证仍雇用他从事电焊作业,两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均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处理。
编辑 李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