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能否充分履职,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人大作用的发挥。如何最大程度地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和动力,使得人大代表更好地依法为民、主动为民、高效为民?
7月13日出台的《福田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试图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回答这一问题。
该评价办法提出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机制。针对人大代表述职制度、履职监督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详细计入执行职务档案,做了什么、处理过程、结果如何,成绩单一目了然。
按时出席人大会议各项议程,按时参加各项选举和表决,得10分每次,每请假半天扣1分;领衔提交议案、建议,并被大会议案组采纳,每件得4分;参加街道代表工作室和社区联络站组织的代表进选区、进社区活动,每次得3分……
记者注意到,该评价办法摒弃了以往考核中惯用的“百分制”、“扣分制”,采用“积分制”方式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进行评价。多履职多积分,总分上不封顶,分数高低直接体现履职是否积极,实现激励余约束相结合,最大程度上激发人大代表自觉履职的责任感。
为了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观能动性,该评价办法采取以自我评价为主,自我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区人大为全区254名人大代表每人发放一本附有本人照片和代表号的《履职手册》,要求人大代表主动、及时将个人日常履职活动情况填写在履职手册上,并对照人大代表履职积分标准进行自评计分。
同时,赋予街道代表工作室和区人大工委综合评价分,客观反映代表履职全貌。通过自评计分与街道统分、区人大核分相结合的方式,把积分结果作为年度履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五年届满时各年度履职综合评价作为提名下一届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参考。
此外,该评价办法把《代表法》中规定的代表义务转化为“出席人大会议”、“提出议案建议”、“参加视察调研”等8个积分项目,按次按件给分,使代表履职情况通过量化的方式得到客观的评价和反馈。在考核方式上通过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履行代表法定职责为主,切实提高可操作性。
“可以说,这个文件的出台从制度层面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解决了人大代表‘当选前多重程序考量,当选后履职全靠自觉’、‘入口关把得严,履职关把得宽,出口关把得松’等问题。”福田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了更好地落实该履职评价办法,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代表要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一方面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代表活动,另一方面主动对参加的活动进行记录并按时反馈给所在街道联组;
街道联组要着力抓好代表履职登记和综合评价工作,各街道代表工作室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组代表履职活动的登记核实工作,定期反馈积分情况,年底对联组代表进行综合统分,并将结果反馈区人大选联任工委;
区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做好指导核分工作,各工委要及时将组织开展的代表活动情况向相关街道代表工作室反馈,选联任工委要负责对各街道代表的履职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对代表提出的异议要把好复核关,多维度,多层面共同保障代表履职评价落到实处。
据悉,今年是福田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也是区人大各项工作全面铺开的关键之年。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开拓创新,狠抓基础制度和履职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的活力和动力,使得人大代表更加“接地气”、“贴民意”,更高效精准地为人民排忧解难。
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