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恪守人民监督员职业道德,遵守人民监督员行为规范,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6月30日上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在市委党校隆重举行,113名该院新任人民监督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正式上岗履职。
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振怀,深圳市政协副主席王璞,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增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李振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新喜等出席仪式。
选任颁证仪式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主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宣读了关于选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决定,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对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情况作了说明。
仪式上,李华楠肯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规范检察权运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希望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共同努力,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以人民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据悉,新一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113名,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由深圳市司法局负责选任的首批人民监督员,经过报名、初审、考察、评议、公示等一系列环节和程序后产生,任期5年。这批人民监督员上岗后,对全市各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可以实施监督,如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等。
值得一提的是,本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整体结构较合理,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均有较好体现,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都有代表;年龄跨度从27岁到59岁;学历从高中到博士研究生都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77%;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占21%,远低于我省不超过50%的改革要求;执业律师占18%,属于律师占比较高的地市。此外,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中涵盖了机关干部、企业人士、院校学者、专业人士、普通职工、基层群众等各行各业、各个阶层人士。
下午,深圳市司法局联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为人民监督员安排了初任培训。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