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检察委员会决策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打造“开放型、学习型”检察院,4月14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首次邀请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了院第八届检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检委会第三次集体学习。
会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彬向列席人员介绍了院检察委员会作为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的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的到来表示欢迎。检委办工作人员就案件的法律事实、适用法律及争议焦点向三位列席人员作了通报,并引导其提前阅卷。
据介绍,这次会议讨论的是一宗院领导直接办理的故意伤害案,办案人为罗湖检察院入额院领导戴瑞宏。会议严格按照检委会议事规则进行,案件承办检察官戴瑞宏对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拟处理意见进行了汇报,参会检委会委员与列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朱斌、钟旭兴、王玉梅等,围绕诉争要点进行了提问,并对案件逐一发表意见,最后由检委会委员进行表决。
案件讨论结束后,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两高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就相关案例以及新司法解释如何理解和适用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会上,列席人员对检察院邀请第三方人员列席检委会,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予以了高度肯定。
据介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是高检院的一项具体要求,也是深圳检察机关自觉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有关人士列席检委会的各项机制,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倾听多方意见,以“求极致”的精神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促进检委会工作质量和检察办案质量的“双提升”。
(原标题《罗湖检察院首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检委会》)
见习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