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高素质协管员,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记者 谢馥蔓
2016-04-26 16:35

近年来,深圳以“大部门制”改革为突破口,坚持职能整合,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简政放权、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为全国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做出了积极的探索。近日,记者就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了采访。

罗湖区全国首创执法信息实时上传

去年,罗湖启动行政执法改革,要求辖区各执法单位配备行政执法移动终端设备,实时传输执法信息和证据,现场制作、传输、打印行政执法文书。这意味着,以往字迹潦草、内容简单的手写行政文书被叫停了,此举为全国首创。而执法信息实时上传,也有利于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据了解,一直以来,由于法律法规对一些违法行为界定不清晰,处罚幅度设定较大,老百姓对此意见较大,如何规范自由裁量权一直是困扰基层执法的难题。罗湖在方案中重点提出要细化裁量标准,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目前,罗湖区不少部门已经正式贯彻这项改革。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就安排专人汇总住房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建筑管理、物业监管、燃气安全、施工招标等职能的执法权限进行全面梳理。经过专家多次论证,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共9个类别,梳理出住房建设领域可实施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共计263项,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权责范围等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违法行为按照一般、轻微、严重进行划分,明确相应的处罚标准。

记者获悉,此次行政执法改革的一大亮点,在于推行行政执法文书的电子化。以前,执法人员执法主要以人工执法为主,各单位执法时各自为政,相互间横向联系不多,信息不对称、存在信息孤岛问题,一方面降低了工作效率,沉淀资源和增大重复工作量,更不符合当前大数据管理的要求。这次,罗湖通过建立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执法信息录入该平台,执法案件流程在平台上办理,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及信息共享。

深圳出台首个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组管理办法

去年12月2日,为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圳市人社局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执法类卫生监督职组公务员管理办法》并开始实施。该办法是首个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组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卫生监督职组公务员日常管理制定了更加细化、符合其专业执法特点的管理规范。

该管理办法是试点改革的成果,结合卫生监督职组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执法支持等两个职系工作特点,按照“明晰职位职责、强化绩效考核、突出能力评估”的思路制定了一系列体现“强化专业执法能力”的具体制度。

该办法的出台是深圳持续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探索职位细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深圳还将根据工作实际,在行政执法类中陆续细分出其他专业执法职组(职系),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精细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推广以劳务派遣形式聘请高素质协管员

据了解,深圳全市在编在岗从事执法的城管公务员不足600人,而城管协管员竟多达7844人。今年3月,深圳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部署会议召开。会上透露,深圳将逐步改革这种协管员多过公务员的执法模式,通过劳务派遣、削减协管员数量、提高其薪酬待遇等形式,聘请高素质协管员,提升整个城管队伍的形象。

深圳市城管局局长王国宾透露,明年12月前基本取消服务外包模式,将用两三年时间彻底取消服务外包,在全市推广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聘请高素质协管员,新入职协管员学历要求达到本科以上,逐步置换或清退现有不合格人员,提高协管队伍整体素质。实行协管员员额管理,提高薪酬待遇,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健全招聘、管理、考核、奖惩、培训、退出和绩效激励等制度。

编辑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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