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新条例11月施行,明确:①视力残疾人持证可携带导盲犬进公共场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个人不得拒绝;②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应设无障碍设施;③各类升学和职业考试,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阅卷、书写、助听、唇语等便利。(编辑:游晓珊)

北京要求不得拒绝持证导盲犬进公共场所

2021-09-27 16:03央视新闻
北京新条例11月施行,明确:①视力残疾人持证可携带导盲犬进公共场所、乘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个人不得拒绝;②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应设无障碍设施;③各类升学和职业考试,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阅卷、书写、助听、唇语等便利。(编辑:游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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