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深圳市安委办发布1-4月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报告。数据显示:1-4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共125起,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3.19%,同时,死亡人数下降15.79%,受伤人数下降39.05%,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报告分析,1-4月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四大特点:一是事故主要指标降幅明显,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3.19%、15.79%、39.05%和34.72%;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5人,下降幅度达19.23%;二是大部分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全市除福田、南山、大鹏3个区外,其余7个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均下降或持平,其中罗湖、盐田、光明3个区下降幅度超过40%,从各街道死亡事故情况看,1-4月份共14个街道未发生死亡事故,占街道总数的20.90%;三是道路交通领域事故呈现好转势头,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达31.97%,特别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同比起数、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6.36%、37.50%;四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如消防、建筑业、商贸制造业等个别领域事故多发,值得警惕。
下一阶段,市安委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拿出切实有效举措,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区及市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前建筑业事故高发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吸取近期多起工程施工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强化“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尤其要进一步加大“禁摩限电”力度;消防部门要根据夏季火灾特点和规律,突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危险货物仓库、露天货物堆场、电气火灾等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此外,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各区各部门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