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警方对“黑飞”开出首张行政罚单
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魏巍
2020-05-11 12:41

很多无人机爱好者选择在标志性景点进行无人机起飞拍摄,却没有认真“预习功课”察看航拍线路是否涉及禁飞区、限飞区,不小心让“小宝贝”飞到了禁止进入的空域。由于消费无人机的普及,这种“黑飞”情形越来越频繁,警方加大了整治力度。近日,罗湖公安分局在深圳大剧院附近查获一起违反民用无人机使用规定的案件,开出该局首张针对“黑飞”的行政罚单。

5月4日下午5时许,两名无人机爱好者在大剧院分别各自操作一架无人机,被桂园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警方调查了解,被查获的两名男子蒋某、陈某,其二人各自遥控一部大疆无人机,在大剧院上空进行飞行拍摄,飞行高度分别为320米及500米。两人在拍摄过程中,无人机的飞行高度已经超出了管理规定的上限高度。两人没有航空部门的批准,也没有无人机驾驶证照。他们自称是航拍爱好者,当天在大剧院外的露天广场上拍摄,以为然认为只要买来无人机就想飞就飞,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会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有关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并按照《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对二人处以一千元人民币行政处罚。两名爱好者表示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罚,也对自己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就随意在重点区域飞行的行为表示后悔。

罗湖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罗湖警方针对无人机“黑飞”开出的首张行政罚单。该负责人称,天上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接受执法部门管理。无人机并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都可以随意使用,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守法飞行,不可“任性”。同时,在使用无人机进行拍摄时,应取得相关飞行器驾驶资质,并取得飞行空域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时严格遵守《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类飞行区域及高度的要求,切勿随性飞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编辑 麦苗茵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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