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潜水器等五类外籍船舶进中国领海未报告将被依法处理

@中国新闻网
2021-08-31 09:36
摘要

中国海事局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外国籍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国海事局近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外国籍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适用于下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外国籍船舶:(一)潜水器;(二)核动力船舶;(三)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船舶;(四)载运散装的油类、化学品、液化气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可能危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公告还称,船舶未按要求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予以处理。

(原标题《海事局:潜水器等五类外籍船舶进中国领海未报告将被依法处理》)

编辑 特区报-连博审读 刘春生审核 党毅浩,新闻网-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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