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9日召开的广东省第十八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2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同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6.26%和58.97%,挽回经济损失34.53亿元,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诉讼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方面都取得突出成效,阳光检务、案件集中管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公益诉讼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项“广东经验”推广到全国。
批捕各类刑事案件数占全国1/10强
广东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精力投向办案,衡量检察业务力度和质量的各项核心数据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依法严厉打击暴恐等严重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活动。据统计,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5399人,提起公诉747174人,分别占全国检察机关的15.04%和11.06%。
还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对国内最大基金“老鼠仓”犯罪马乐案提请抗诉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支持,对徐辉强奸杀人案提出再审意见最终被改判无罪,这两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组织查办了购房领域法官虚假诉讼系列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两次批示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在49个限购城市开展自查自纠;办理的张海违法减刑案、林崇中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案,拉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违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检察的序幕。
五年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干部178人
201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2846件15727人,其中立案侦查厅级以上干部178人,县处级干部1038人。广东省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数、大案数、要案数、侦结数、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要案比例从2012年的7.63%提高到2016年的8.06%,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比例从2012年的26.26%提高到2016年的48.22%,职务犯罪自办案件稳定在75%以上。依法立案侦查谭力、司献民、邓崎琳、卢子跃等4名省部级案件,对宋林、王帅廷等2名省部级案件提起公诉,立案侦查了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茂名市委原书记梁毅民等一大批厅级干部要案。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先后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五年来查处11249人。此外,广东检察机关还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抓获在逃人员224人,从境外追逃42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2人。
编辑 白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