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与辨|做好疫情防控,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2020-03-16 12:21
摘要

该《意见》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撬动消费,激发居民的消费热情,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以及提高消费质量,从而对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为消费扩容提质起到实实在在的刺激作用

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工信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市场供给、推进文旅消费、建设城乡融合消费网络、加快构建智能消费体系和提升居民消费能力五个方面推出19条举措,多方并举刺激国内消费。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王玥

嘉宾: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傅子恒(市场资深研究人士,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臧建文(河北金融学院讲师,财政学博士)

《意见》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撬动消费,激发居民的消费热情,从而对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

主持人:在当前防控疫情的同时出台《意见》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李长安:此次疫情对我国的经济增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其中,对消费的冲击尤为明显。虽然说有些消费在疫情之后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弥补反弹,但大多数消费无法弥补。目前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50%,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疫情对消费的冲击,将构成对经济增长的实质损害。因此,在当前疫情逐渐好转的时候出台刺激国内消费的政策,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该《意见》从多个角度全方位地撬动消费,激发居民的消费热情,提升居民的消费能力,以及提高消费质量,从而对弥补疫情带来的损失,为消费扩容提质起到实实在在的刺激作用。

傅子恒: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2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此份《意见》,对短、中、长期我国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都具有巨大的意义:短期而言,新冠疫情对我国一度季经济增长造成严重冲击,迅速启动消费将可以对经济下滑产生立杆见影的对冲效果,从而起到稳定经济和市场、人心的作用。中长期来看,消费是最终需求,《意见》提出促进市场供给与消费升级、提升消费能力、优化消费生态与消费环境,培育强大的国内市场与社会需求,将有助于形成推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持久动力。此外,《意见》提出加强自主品牌建设、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与创意文化、打造区域消费中心以及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形成“智能+”的消费服务手段,对推动优化我国消费产品与服务的结构升级,促进技术创新与创造等,也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臧建文:自2019年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发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至今,尽管春节过后,各地方经济秩序稳步恢复,但不容忽视的是,各类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依然面临如现金流短缺、劳动力不足、订单削减等经营困难。总体来说,企业生产再投资、出口等拉动经济增长的两驾马车,受到影响,这波及到就业岗位的创造、居民工资收入的增长,最终表现为市场消费需求的持续低迷。

为稳定企业投资预期、调动市场生产活力,激发及挖掘当前国内市场真实需求,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国民收入的企稳回升,便成为了当务之急。无论是既往被压制已久的传统消费,还是当前及未来新业态消费,对两者的有效疏导与积极培育,都有助于市场需求的进一步迸发,加速企业恢复生产,扩大及改善国内市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疫情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 

亮点可归纳为三点:全方位、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

主持人:《实施意见》有哪些新亮点?

臧建文:亮点一:在对外开放方面,为丰富国内商品及服务市场,增加消费者的多元选择,加强国内外人员交流往来,《意见》提出了扩大进口海外优质商品、便利外籍人员入境的方略。各职能部委将采取如进一步放松对跨境电商监管、持续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简化外籍人员入境及停居留等惠商便民举措,以降低进口商品、服务、劳动者的准入门槛及成本,切实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出行、支付等便利。

亮点二:在对内改革方面。考虑到消费持续增长的动力在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因此,文件强调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稳定及增加的重要性。尤其,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体,各职能部委将探索集体土地产权下的个体权益主张,充分调动农民利用其所承包土地的积极性,提高土地产值及农业增加值,促进农民丰产、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既有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傅子恒:《意见》是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全方位的行动方针,从思路框架看来,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供给层面,《意见》承继“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思路方针;二是在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方面,《意见》在把握消费趋势方向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顶层设计;三是在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构建城乡融合消费网络、打造区域消费中心、创建一站式综合消费平台、推进消费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方面进行战略规划;四是在消费技术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以适应新型消费需求;五是在消费需求拓展层面,《意见》提出促进重点群体增收激发消费潜力,稳定、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上述五个层面的众多具体细节可谓精彩纷呈,措施令人振奋。如促进国产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产品文化内涵,加强“中华老字号”品牌建设,加强农业品牌建设、促进特色文化旅游、推进美丽中国与创新文化建设,以及“智能+”等消费手段创新,等等,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李长安:应该说,和以往的刺激消费政策相比,这次的《意见》的亮点不少。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全方位。从刺激消费的路径、方式、重点到保障机制等,全都有详细的举措。特别是在刺激消费上即重视数量的扩张,也注重质量的提升,努力实现消费扩容提质的双重目的;二是重点突出。比如侧重点是以刺激国内消费为主,强调提高居民收入是提振消费的根本之道,鼓励支持性政策为保障等等,对消费扩容提质从点到面,形成了重点突出、主题明确的刺激政策体系;三是可操作性强。各项政策十分注重如何落实到位的问题,只有能够切实落地,消费者才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消费扩容提质才能真正见效。

疫情对传统经济造成冲击,也给部分新经济提供了重要机遇

主持人:此次疫情显现出“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和消费新增长点,如何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

傅子恒:疫情对传统经济造成冲击,也给部分新经济,如互联网信息沟通平台与服务、远程办公与商务活动、智能物流与快递配送等新型消费需求提供了重要机遇。而这些需求也是社会消费升级的具体体现,将会固化成为长久、持续的市场需求。探索完善匹配这种需求的产品与服务供给体系,完善供给机制,优化供需环境,更好地延续与满足这种需求,将是“供给侧结构改革”需要努力的新方向。在这一方向上,各地在疫情管控的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如微信、支付宝等科技公司与一些重点城市开发出、推出了各类互联网服务平台APP,以及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各城市公共职能服务部门如地铁、公交、城际交通部门推出的个人随身识别码等,依托互联网通信平台和高科技手段,在疫情管控、促进生产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未来可以在地区分散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形成全国性的综合服务系统平台,继续创新推出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更好促进人员、信息、物流畅通,以满足新型消费之需,在培育壮大全国性新型消费市场、扩展消费能力方面方面持续加力。

李长安:相对而言,新冠肺炎疫情对新经济的冲击较小,特别是绝大多数在线企业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机遇。比如在线教育、网络视频直播、在线娱乐游戏等,都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特殊青睐。这些“智能+”消费等新型消费模式应该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提高新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在发展中实现消费数量的扩张和品质的提升。《意见》在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方面提出了多条具体措施,包括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鼓励消费者使用绿色智能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等。可以预见,新消费模式很快就会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臧建文:一段时间以来,社区、村落由于较长时间的封锁,人员流动受到较大程度限制,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各类线上消费产品及服务,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可以预期,以数字经济为特征的智能社会,正在加速到来。

为此,有待政策制定者与时俱进,更新治理观念及方式。

其一,尊重民间首创精神,捍卫市场自发秩序。网络产品及服务的精准化、多元化,离不开各类市场主体的持续、灵活的探索及创新,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为满足消费者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各式新产品、新服务也将层出不穷。对此,公共管理者应给予充分的理解与支持,遵守政府与市场的权力边界,不宜盲目干涉、排斥乃至否定。

其二,维护海量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数字智能生活,传递其间的是由微观用户信息构成的大数据,而此类资源能否被规范使用,将对当前及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此,政府不仅应更新税收征管方式,适应经济演变的新模式,在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还应加强对私人信息的保护。作为个体数据所有者的纳税人,应充分享有并行使监督权,以避免数据资源被任何机构的不当利用。

编辑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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